1.提高认识,构建“四位一体”执法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副中心意识,坚持副中心标准,全面推进落实“执法四化、机制融合、量化评价、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对任务分工中各项指标进行逐条分析贯彻,推进执法检查提质增效。2.厘清形势,规范执法检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推行“双随机”检查方式,积极服务指导涉及疫情防治药品生产等企业,帮助企业“强弱项、补短板”,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稳定运行。3.定期汇报,发挥法制员作用。督促各执法科室法制员主动了解掌握本科室执法情况及系统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每2天向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汇报,确保领导实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统筹推进下一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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