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英: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通政复字〔2024〕1484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于2024年12月5日以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记载的地址邮寄。后该邮件因“拒收”被退回。现向你公告送达通政复字〔2024〕1484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