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4层,邮编:101100。
北京市司法局,现场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邮编:101117。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邮编:101100。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4层,邮编:101100。
北京市司法局,现场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邮编:101117。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邮编:101100。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