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标准

日期:2024-03-12 10:30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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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按照《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市政府277号令)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能面临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较大数额罚款由市级行政机关确定,并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行政处罚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为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罚款

2020年1月1日起履行听证程序的案件适用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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