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权力清单

日期:2023-05-17 14:08    来源:

分享:
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
序号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 行使层级 权限划分 权限划分说明
1 B4307800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 市级,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2 B4309000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北京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0日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临时占用绿地批准:临时占用中心城公共绿地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临时占用其他绿地的,由区园林绿化局批准。

迁移古树名木初审:因特殊情况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园林绿化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移植许可证,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移植树木的批准:同一建设项目移植树木不满50株的,由区园林绿化局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移植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

砍伐树木批准: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满20株的,由区园林绿化局门批准;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以及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建城﹝2000﹞19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 建办法函(2016)877号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第100号令(经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7年03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9号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3 B4309100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北京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0日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市园林绿化局直属的公共绿地、跨区县建设的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建设及列入当年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公共绿地建设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验收;其它公共绿地建设由区园林绿化局组织验收。
4 B4309200 关于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等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年9月2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99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进入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市属)的,由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审批;进入区政府、区园林绿化局或其他区级单位所属自然保护区的,由所在区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审批。
5 B4309300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市级,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林策通字〔1992〕29号(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号令《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6 B4309500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北京市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1991)京林(动)字第11号 市级,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策字[1991]6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89年4月2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林策通字〔199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 林策通字〔1992〕29号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 林护通字[1993]48号
7 B4309700 建设项目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批准 行政许可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级,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建城〔2000〕192号
8 B4312200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行政许可 关于办理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林园发字[2005] 3号 市级,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门发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自2016年2月6日起实施。
9 B4309900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 行政许可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建立市级森林公园或利用市属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建立区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或利用所在区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由区园林绿化局批准。
10 B4310000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市林业、公路、铁路、水利、矿务等部门和部队采伐林木,由市园林绿化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个人采伐林木,由所在区园林绿化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11 B431010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市级林木种苗机构核发权限:生产、经营地点不属于同一区的;涉及良种生产经营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

区级林木种苗机构核发权限: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核发。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2006年9月1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2 B4310300 临时占用林地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自2000年1月29日起实施。2016年2月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修改,自2016年2月6日起实施。)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临时占用市园林绿化局直属单位林地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临时占用其他林地的,由所在区园林绿化局批准。
13 B4311100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1989年12月18日发布,自1989年12月18日起施行)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办理该事项在市林业保护站办理,其他区的在各区林检机构办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林业部第4号令(1994年7月26日发布, 25日根据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植物检疫条例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2008年4月22日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4 B4311200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北京市公园条例 (2002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市政公用工程穿越所有历史名园,由市级园林绿化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公用工程穿越公园的或临时占用该区域公园土地的由所在区园林绿化局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15 B4311600 移植林木批准 行政许可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1.禁伐区移植林木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2.限伐区林木移植,由区园林绿化局审批。3.市国有林单位(市公路、铁路、水务、矿务等)在禁限伐区移植林木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在非禁限伐区移植林木,区园林绿化局批准。4.市林业单位移植林木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
16 B4311900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自2000年1月29日起实施。2016年2月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修改,自2016年2月6日起实施) 市级,区级 分条件办理 在市园林绿化局直属单位林地内修筑的由市园林绿化局批准;在其他林地内修筑的,由所在区园林绿化局批准。
17 B4310800 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 行政许可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区级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3号令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第二次修改)
18 B4308800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区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林策通字〔1992〕29号(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号令《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9 B2108900 其他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区级    
20 B4310700 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区级    
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2011年9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21 B4310900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 行政许可 植物检疫条例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区级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1989年12月18日发布,自1989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