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办理条件 |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限 |
申请材料 |
1 |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申请书(包括本组织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五条各项条件的具体说明和书面承诺)(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三、会议纪要(理事会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材料)(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登记申请书(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自备,纸质)(1份)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 三、场所使用权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四、验资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1份) 五、章程草案(申请人自备,纸质)(1份) 六、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纸质)(1份) |
3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在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1份) |
4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在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副本原件1份) 三、验资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1份)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变更登记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三、印章(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1份)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变更登记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7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变更登记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8 |
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变更登记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三、住所使用权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
9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注销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须签署意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意见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文件。注销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清算材料(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1份)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10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登记申请书(包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表,单位会员备案表,个人会员备案表,党员情况调查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无需提供)(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验资报告及使用权证明材料 (一)验资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二)场所使用权材料(住所为无偿使用的,提供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同意使用说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住所为租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同时,网上下载的“住所材料”页需房产部门盖章或产权所有者签字)(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复印件1份) 四、章程草案(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3份) |
11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拟任法定代表人属于《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需要审批的人员,需加盖印章,不在表中加盖印章的,提交领导干部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审批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社团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12 |
社会团体活动资金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材料(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四、验资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
13 |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三、社会团体印章(有原社会团体名称的所有印章需交回)(申请人自备,纸质)(1份) |
14 |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15 |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16 |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盖社团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材料(住所为社团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住所为无偿使用的,提供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同意使用说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住所为租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复印件1份);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需房产部门盖章或产权所有者签字)(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17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件 |
20个工作日 |
一、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加盖社团公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意见”,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清算材料(包括: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的注销公告,税务、银行账号注销凭证,剩余财产处理凭证,清算小组成员签字的清算报告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1份)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18 |
建设公益性墓地 |
自然人 |
申请要件齐全 |
自办件 |
10个工作日 |
一、建设公益性公墓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法人证书、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三、设施用地或者经营场所的权属证书(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四、规土部门审批意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五、建设公益性墓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六、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书(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七、具有相应的建设资金来源(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复印件1份) 八、利用外资建设的除提交以上5项材料外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