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2-03-21 16:24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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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 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 号)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京环办〔2022〕15 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通州区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全面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年度全部计划性检查均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做到抽查结果100%公开;持续完善污染源库标识化管理,科学划分重点、特殊、一般污染源,做到“分类管理、差异化执法”;建立以排污许可和污染源行业为重点的执法模式,做到“一次进门,全面检查”;探索推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双随机抽查适用范围

执法人员在开展污染源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等计划性检查时,双随机抽查模式以下情形除外

1.上级督办批示、问题线索移交等;

2.信访举报、违法线索移交、热点网格报警、在线监控异常督办等;

3.流域执法、生态保护地执法、饮用水源保护地执法、点穴执法等;

4.空气重污染应急、敏感时期保障等;

5.其他不适合双随机形式的检查。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类型

1.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当月 5 日前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发起

2.专项随机抽查结合年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专项双随机检查任务,并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发起任务

3.部门联合双随机:结合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通过“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发起任务并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录入抽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依法依规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示,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2.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抽查事项及比例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基数

抽查比例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固定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单位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抽查

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抽查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

5680

重点源9%;  一般源0.5%;  特殊源5%;  报告书类建设项目9%;    报告表类建设项目0.5%

每月

随机  抽查

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抽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抽查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基数

抽查比例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移动污染

源和机动

车排放检

验机构环

保法律法

规执行情

况抽查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销售车用油品清净性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

加油站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116

55%

每每月

随随机抽查

车辆企业大户的车辆排放情况

车辆企业大户的车辆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1002

5%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车辆检验情况

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9

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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