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日期:2024-01-30 09:59    来源: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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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审核内容依据《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三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材料是否完整、文书是否完备、制作是否规范;

  (二)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是否合法;

  (三)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四)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

  (五)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确凿;

  (六)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七)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是否准确;

  (八)办理意见或者裁量建议是否明确、适当;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或者职务违法,需要移送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十)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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