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京环发〔2022〕3号和《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工作》(京环办〔2022〕16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通州区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特制定《2022年通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中,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总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要求
(一)把握新发展阶段,履行综合执法责任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举措。副中心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治理相协同、本地治污和区域共治相协同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综合统筹施策,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执法高压态势与优化营商环境共存。重点抓紧减污降碳协同执法、抓牢污染防治和生态空间保护综合执法、抓细重点执法任务目标达成。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秉承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提升,紧盯“三个突出”。一是突出执法精准性。一要精准锁定问题和对象。二要精准锁定重点执法区域。三要精准锁定重点时期积极应对措施。二是突出执法科学性。一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二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三要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四要深入开展京津冀区域共治相协同。五要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六要强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三是突出执法规范性。一要筑牢依法行政根本。二要推进执法过程规范。三要强化执法效果。
(三)构建新监管模式,发挥综合执法效能
一是推动“三个”责任落实、严守环境安全。通过“点穴式”、流域执法、热点网格巡查等,推动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落实监管责任;通过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推动企业落实治污责任;通过持续做好信访举报重点问题、执法普法等,推动落实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涉水、气、土壤、噪声、危险废物执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抓好“三个”坚持,确保执法见效。坚持综合执法工作高效统筹、规范开展,坚持全面推进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相融合,坚持高压执法与帮扶指导相辅相成,确保执法力度均衡、执法监测规范、执法成果明显。
三是做好“三个”全面,夯实执法基础。全面筑牢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梳理基础数据,动态更新完善污染源数据库,执法人员信息库,为执法提供可靠基础,为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能,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执法监测联动、行刑衔接等工作要求,大力探索、拓展、深化非现场执法方式应用,强化科技辅助、智能执法手段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护航大气环境监管
持续强化VOCs重点行业执法,加大排放量较大企业监测;严查锅炉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做好臭氧污染协同控制;重点加强工业粉尘、工业窑炉无组织排放执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餐饮单位执法检查监测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油烟治理;加强ODS单位执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已淘汰或禁用物质的行为;统筹做好油气排放、检测机构、重型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发挥好“点穴式”执法工作效能;重点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及重污染预警期间执法检查。
(二)深入开展碧水环境攻坚
围绕稳定消除国考断面劣V类水质目标,通过流域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入河排口、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重点排放单位、未纳管居民小区和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等检查力度及检测频次,严查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加强高尔夫球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三)全力做好土壤环境守护
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地块巡查工作,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会同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废弃物管理情况并加强恶臭及废水检测。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餐饮、住宿、旅游、企事业单位巡查,重点查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
(四)统筹固废噪声环境执法
加强重点产废单位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重拳打击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固体废物跨省处置利用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医疗废物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加大辐射企业安全监管检查频次,规范查处辐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执法工作。
(五)科技监管方式助力常规执法开展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环境违法问题探知,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电量监控、热点网格、遥感监测等方式查办重点线索,统筹做好重大活动保障、空气重污染应急、京津冀联动执法等日常工作,结合“双随机”执法、“点穴式”执法、正面清单监管、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流域执法等常规工作,确保监管全覆盖。
(六)全面夯实队伍能力建设
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开展理论大学习、业务大培训、执法大练兵等工作,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建设,深入融合综合执法;开展新业务、新要素、新法规社会普法宣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监管新局面;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联合执法,加强执法检测联动,开展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监管能力,维护首都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