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2022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2-03-17 16:46    来源:区水务局

分享:
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2022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水事违法行为,维护北京城市副中心良好的水事秩序,强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的行使,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2022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水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认真履行水务领域行政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涉水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生活领域遵守水法,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全面完成2022年水务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水务领域相关行政职权,规范水务领域执法检查行为,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力争进入行政执法排名前列

检查主体及主要任务

)日常检查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机关科室做好本职范围内监管对象涉水行为的记录,依据职权作出责令改正或违法线索移交;区水务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改善城市副中心水环境。

(二)专项检查工作:区水务综合执法队根据市区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及不同监管领域,开展集中式专项执法检查,摸清全区某一涉水领域底数,对专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督促整治。例如:重点按照北京市水务局印发的《2022年节水执法工作要点》《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排水许可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严格取供用排水管理、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大力开展随机抽查监管

对取用水单位和取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管

对排水户排水情况进行监管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对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监管

在此基础上,水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但是未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以保证水安全为主线,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采取非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生态损害赔偿、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四)其他执法任务: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于可能跨地区、跨行业、跨职能的涉水案件,坚持“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原则,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解决复杂水事问题。完成市水务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四、管理对象检查比例和执法力量安排

(一)管理对象:本区范围内从事涉水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在本区范围内水事纠纷等涉水事件。主要对我区河道开展河湖工程、水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汛抗旱等执法检查;对我区的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户开展取水、供水、节水、排水等执法检查对我区的在施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对我区的水利工程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利建设管理等执法检查。

(二)检查比例:

“双随机 一公开”形式: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排水户、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用水单位和用水户、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各项安排抽查,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抽查情况和结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排水户排水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象为区管当期排水户,抽查比例≥20%;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象为城镇污水区管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抽查比例60%(年);

对用水单位和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象为区管用水单位和用水户,抽查比例≥8%(年);

对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象为区管当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为50%

积极开展全过程监管:对不适合随机抽查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河湖保护管理”“防汛抗旱”等领域则开展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三)执法力量安排:通州区水务局行政执法A岗核定人数为11人,实际在岗11人,年度计划人均检查量不少于200件。其他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开展有关工作,体现城市副中心工作标准,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100%,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工作要求

(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对每次的行政检查情况要及时填写执法检查单,并把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

(二)行政执法处罚工作

法制科要做好动态梳理水行政职权工作,指导、协助水务综合执法队加大职权行使力度,扩展案源,增加行政处罚案件总量,提高人均行政处罚量。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遵循统一领导,各司其责,权责一致的原则,通州区水务局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区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水务综合执法队、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科、基层水务所为主要成员单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强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法制科负责对每季度执法检查数量填报情况进行公示,并上报局党组。

(三)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凝心聚力做好水务领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全年执法检查任务按期完成,为水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2022年3月17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