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是北京市组建水务局20周年,也是北京市水务局搬迁至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办公的第一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发展目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北京城市副中心良好的水事秩序,强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的行使,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结合年度水务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现场检查
(一)“双随机”检查
按照“现实可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列入“双随机”检查的事项:排水户排水情况、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取用水单位和取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工作情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双随机”检查。具体检查对象、检查比例等要素,详见附件1。
(二)专项检查
按照“检查全覆盖、应检尽检”的原则,列入专项检查的事项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河湖保护管理、防汛抗旱等领域不适合双随机检查的开展专项检查,详见附件2。
二、非现场检查
按照《北京市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京监管联办发〔2023〕5 号)《北京市推行非现场监管行业领域清单》要求,加强水务行业非现场监管建设,积极开展供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污水处理和再自来水利用、水资源等领域非现场监管工作。
三、积极开展联合“一码检查”
按照北京市“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要求,积极配合商务、交通、住建、文旅等部门,开展试点场景执法部门联合“一码检查”。具体场景、监管对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等内容,详见附件 3。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专项检查事项表
3.综合监管试点场景“一码检查”表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