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规则(试行)》(京卫监督[2017]60号)及《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补充规则》(京卫监督[2018]58号)相关内容,结合所内双随机工作方案,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1年监督执法工作以“双随机”抽查为主运行。每月随机抽取管理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名单,力争达到管理相对人年度全覆盖。
二、抽查事项
(一)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平台所有公共场所本底纳入全年双随机监督任务,依年初本底,累计公共场所1897户。每月抽取比例5%-15%。
(二)学校卫生
卫生监督平台所有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专技校以及高校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督任务,依年初本底,累计学校卫生143户。结合学校寒暑假情况,1-2月及7-8月不做学校卫生双随机任务抽取。其他月份根据工作任务情况确定抽取比例。
(三)生活饮用水
卫生监督平台所有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本底纳入双随机监督任务,依年初本底,累计供水单位388户。每月抽取比例5%-15%。
(四)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平台所有医疗机构本底纳入全年双随机监督任务,依年初本底,累计医疗机构551户。每月抽取比例5%-15%。
(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卫生监督平台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督任务,依年初本底,累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3户。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按要求完成全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任务。
三、抽取规则
公共卫生专业每月双随机任务由公共卫生执法科根据实际工作确定抽取比例,由信息业务科进行抽取。各综合执法队根据抽取任务名单开展监督工作。
医疗卫生专业每月双随机任务由医政卫生执法科根据实际工作确定抽取比例,由信息业务科进行抽取。各综合执法队及医政卫生执法科根据抽取任务名单开展监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动态维护“单位库”及“人员库”
新审批单位3个月内完成首次监督,纳入双随机“单位库”。 12月份,各综合执法队根据双随机规则,对本执法队内高风险单位进行标注。专业职能科室根据各执法队人员变动情况每月维护“人员库”信息。
(二)对抽查对象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各综合执法队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对照其监督执法档案,对涉及的所有检查内容和行政处罚职权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对抽查对象全面履职,减少管理相对人侥幸心理,提高其违法成本。各综合执法队每月应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