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方式 | 管理对象基数 | 对应的检查比例 | 检查内容 |
1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 | 19 | 100% | 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 |
2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双随机抽查 | 300 | 平均每月5% | 对存在一般职业病危害因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 |
3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 | 1 | 100% |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工作 |
4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部门双随机检查 | 2114 | 1.根据专项工作文件开展现场检查 2.双随机平均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5% 3.联合其他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住宿场所开展双随机检查,抽取相应场所本底总数的20%,总数不低于50户。 |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人员健康检查、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卫生管理开展检查。 |
5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 | 157 | 1.根据专项工作文件开展现场检查 2.3月-4月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月抽查比例50%,全年100% |
对学校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管理、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等开展检查。 |
6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 | 485 | 1.根据专项工作文件开展现场检查 2.双随机平均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5% |
对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经营状况、卫生管理状况等开展检查 |
7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现场检查 | 32 | 100% | 对集中空调管理责任单位,根据《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对商业、办公、交通、医疗等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
8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 | 576 | 每月随机抽查5%-15% | 对医疗机构执法检查 |
9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 | 612 | 每月随机抽查5%-15% | 对传染病消毒单位执法检查 |
10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 | 67 | 每月随机抽查5%-15% | 对放射卫生单位执法检查 |
11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 | 34 | 每月随机抽查5%-15% | 对妇幼保健机构执法检查 |
12 |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 | 12 | 每月随机抽查5%-15% | 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