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统计年报

日期:2019-12-27 12: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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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19年以来,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以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善行政许可服务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实行绩效考核,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机构基本情况

2019年年初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及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完成挂牌,现阶段通州区农业局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为1个:通州区农业农村局,通州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人员编制仍在审核推进中,目前由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通州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等下属执法单位代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我局主要负责农机、饲料、乳制品、农药、肥料、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种子、植物检疫、兽药等监督执法工作,现设区级水产养殖行为执法业务承办岗15个,区级植物检疫执法业务承办岗15个,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业务承办岗20个,区级农业行政执法审查岗1个,区级投入品监督执法业务承办岗15个,区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业务承办岗15个,区级肥料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10个,区级农业政务服务受理岗6个,区级农业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20个,区种子监督执法业务承办岗8个,区级农药监督执法业务员承办岗15个,区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执法业务承办岗13个,其中共有一线执法人员147名,与所设执法业务岗位完成关联,从事相关业务执法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为加强对农业法制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主管法制副局长任副组长,7个执法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农业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法制科,从而形成了局、科室、站所为一体,一级抓一级的监管责任体系,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明确了监管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将各项监管目标及措施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切实做到了有的放矢,为农资打假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指明了方向。年初,局领导对7个执法单位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农业农村局法制科负责具体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并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领导、机构和经费三个方面保证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执法,规范市场

我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执法与监管工作,以整体排查、双随机抽查、夜间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全区范围内的农资生产经营部门进行详细检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确保全年未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共计174件,一般程序48件,简易程序126件,行刑衔接2起,罚没款共计158824.36元。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1、依托“双随机”抽查制度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围绕社会热点落实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我们依托市农业农村局开发的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将全部农资市场主体录入摇号系统,并按照“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原则,针对A、B、C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设置合理的抽查比例与频次,每月月初进行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填报抽查结果,定期在北京市农业执法网和北京通州网站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截至目前,我局各执法单位依托双随机平台摇号共计585次,完成检查量共计571次,检查合格数为568次。

2、区动监所围绕处罚职权,强化案件查处力度。一是保持监督执法的高压态势。我所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7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67个次,下达监督笔录意见书224份。全年共查办案件118起,一般程序28起,简易程序90起,行刑衔接2起,罚没款共计147524.36元;二是各项检疫许可平稳有序开展。截至11月,全区共产地检疫各种动物226.6万头(只),其中禽类219.9万只、牛8414头,其他动物5.9万头(只);屠宰环节检疫猪白条1843头,牛532头,家禽400万余只。监督无害化处理不合格动物9286头(只),病害组织及有害腺体0.95吨;三是进京畜禽产品检疫监管依法有序进行。进京检疫方面,共监督检查动物319.5万头(只),动物产品22.9万吨,消毒车辆8.5万辆,有效地保证了外埠进京畜禽及产品安全无疫。

3、区农药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采取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的形式进行农药产品的质量把关。采取日常指导和双随机抽取的形式进行指导检查。共计进行技术指导61天,出动工作人员143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部门146个次;对重点基地指导服务81天,指导服务121个次,指导人员214人次,指导服务基地71个次,其中双随机检查基地39个,检查农药库房58个次,并要求各基地自查农药库房,发现过期农药及时登记报备;此外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还配合北京市农药检定所分3批次抽检农药样品51个,标签30个,以上检测结果待出;我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自行抽检农药样品30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区渔政站全面落实“检打联动”机制,保持严管重打态势。区渔政站结合辖区水产养殖生产实际,以维护渔业生态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为目标,重点突出水产养殖环节中违禁药物残留和兽药的监测检测工作,全面落实“检打联动”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打态势。2019年,我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46人次,与公安、水务等部门开展组织联合执法活动50次,出动执法车辆221车次、执法船艇28艘次,巡查河道23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2400米、检查重点养殖场户168场次,检查渔具销售门店30个次、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13个次。处理涉渔群众举报63起,查处涉渔违法案件56起,其中,作出行政处罚20起、行政处罚23人、罚款11300元;由公安机关立案刑事追诉16起、刑责23人。没收电鱼工具6套、橡皮筏10只、没收违规网具近千米。

5、开展种子市场执法检查。2019年度,共组织开展执法活动51次,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检查企业及门店109个次,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53份,检查覆盖率100%。双随机摇号10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家次。种子质量抽检137个样品,合格率100%;行政执法检查量650次,人均行政检查量达54.2次,超额完成全年人均检查量50次的指标要求。

6、全面整顿肥料市场。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整治。一是清理、核实肥料市场经营主体。2019年,通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及时关注肥料市场情况,依法对全区肥料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档案记录和现场检查记录。经核查通州区拥有注册生产企业6家,其中正常生产2家、根据订单少量生产4家;核查肥料销售门市61家,正常经营门市51家,非正常经营10家。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日常检查及“两会”、春耕期间肥料安全保障工作。通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1至11月,由双随机系统排出门市检查数量112家次,实际检查肥料门市130余家次(双随机安排检查数量有限制,但是在肥料使用高峰月份、“两会”、中秋及国庆期间检查量高于双随机安排数量),门市覆盖率100%。出动执法车辆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中发现,复合、复混肥料情况良好,水溶肥料存在品牌多、种类杂,包装标示不规范等现象。我站执法人员,均对销售门市经营者提出改进意见,敦促停止不规范产品的销售,索要产品相关证件,及时退换产品等改进措施。三是加强肥料质量抽检,提高合格肥料市场占有率。为促使肥料生产企业、种植园区规范生产经营,保障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1至11月从生产企业、种植园区共抽取肥料样品49个,开展肥料质量监测,以便掌握通州区肥料质量状况。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查施用假冒伪劣化肥和明确禁止使用的化肥等问题。

四、深入普法宣教,营造良好法治理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宣教工作,根据市行政副中心建设新定位和区“十三五”规划目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2019年3月14日,我局组织区渔政站、区动监所、区农药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区种子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植保站和区农机中心等七个执法站所,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悬挂宣传条幅4个,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期间,通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促提质增效,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分两次开展,现场均分别设置了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咨询服务台。共出动执法和农业科技工作人员11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分。2019年12月4日,我们局法制科、农安科联合区潞源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区种子管理站等7家所属执法单位,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宪法进万家”的主题,切实把握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市民群众的法治需求,通过设立法制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并以此为契机针对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农产品选购等问题,提供解答咨询服务,并现场向农民朋友们讲解相关种子、农药的识别、鉴别和维权等知识。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200余份,宣传品4500余份,现场解答百姓疑问百余条,取得了良好的农业法制宣传效果。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于树立百姓守法意识,保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深远。

五、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职能作用,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定期举办农资打假执法培训,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捋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2019年6月20日~21日邀请市局政策法规处王小军副处长针对“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一般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6月25日,我局邀请市渔政站徐利群针对“渔政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案卷制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邀请市植保站李久强针对“植物检疫工作重点检查重点”进行了详细讲解。6月27日,邀请市种子站孙忠辉针对“种子在日常检查和执法中的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在培训结束后,有针对性的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同时,7个执法单位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针对自身行业特点,深入到企业、集市、田间地头,亲自上门提供优质服务,对执法相对人进行培训与技术指导,强化守法意识。

六、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的行政执法衔接工作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我局对照《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衔接规则》的要求,与其他委办局共同就划转的行政权力、工作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现行有效的制度规范等进行主动对接并制作《行政执法事项交接清单》。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区级机构改革”模块中,在顺利完成原区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的调整工作外,还顺利完成了与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委通州分局、区水务局的职权交接工作,具体如下:

职权划出情况: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转至区生态环境局,不划转编制和人员;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以及职权编号为G2103800的“渔业船舶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职能,划转至区交通局,不划转编制和人员;将划转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职责以及“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猎捕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职能(职权编号为C2132800,行政处罚)划转至区园林绿化局,不划转编制和人员。

职权划入情况:接收区发改委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不划转编制和人员;接收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并接收区财政局所属的农业综合开发事物中心,以及事业编制7名;接收市规划自然委通州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不划转编制和人员;接收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不划转编制和人员。

七、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增强农业行政执法震慑力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行政执法的震慑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我局与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联合印发了《通州区查处侦办农业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日常议事机制、日常检查联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交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我局还印发了《通州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对行刑衔接的适用标准,具体操作规程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使农资案件移送难、鉴定难、入罪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行政执法事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

2019年,随着北京市全面实施禁渔政策,为渔政公安两部门加强合作提供了契机。“双禁”工作开展以来,渔业涉刑案件激增,渔政公安合作密切,涉刑案件由公安机关主办,渔政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出具物种鉴定证明、工具鉴定证明等佐证材料。不涉刑案件由渔政部门主办,公安机关协助渔政执法人员取得当事人身份信息。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配合公安部门立案刑事追诉16起、刑责23人。没收电鱼工具6套、橡皮筏10只、没收违规网具近千米。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农业法治建设水平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①将“双公示”工作纳入2019年度重点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并按照《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我局各执法单位及相关科室,应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通州区政府双公示专栏进行公示;②依托市农业农村局开发的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将全部农资市场主体录入摇号系统,并按照“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原则,针对A、B、C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设置合理的抽查比例与频次,每月月初进行双随机抽查,由执法人员填报抽查结果,定期在北京通州网站上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开。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目前我局各执法站所现有执法记录仪11台,录音笔8支,相机10部,摄录像机3台,笔记本电脑13台,便携式采样箱10个,便携式打印机1台,便携式复印机1台。能够基本满足文字记录,全程音像记录等要求,能够起到进一步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3、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通州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要求各执法站所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对一些特别重大和复杂疑难案件,我局还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法律层面把好关,从源头把好关,更好地促进农业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

九、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制管理;对企业提交的验收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做好相应的文件材料和图片资料的存档工作;二是书面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保证验收材料齐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效果评估机制。审批部门定期报备本季度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农业农村局法制科根据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审批部门报备的办理和监管等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四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监管检查,日常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对违规行为,责令行政执法相对人限期纠正;对直接负责的行政审批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19年以来,我局共办结各类公共服务类事项7258件。其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开票6615件,农业植物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42件,省际间植物及其产品(农作物)调运检疫17件,“动物防疫条件审核”8件,农药(限制使用除外)经营许可证核发2件,工作中没有出现一例差错,跟踪访及电话访显示群众满意率达100%。

十、依托执法信息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019年以来,我们依托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执法信息的网上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区农业系统相关执法部门设置、执法人员及岗位管理信息、权力清单、全年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相关信息均已上传至执法信息平台并进行动态维护,促进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我们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创建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工作,严格按照专栏的模块设置及《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要求动态管理及更新执法公示专栏相关信息,促进了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此外,我们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农资监管水平。积极运用“智慧农法”、“微语农药”、“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化监管水平。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3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