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继续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一、 精心部署,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先挂牌、后组建”的方式,2019年5月完成了对外挂牌工作,2020年8月,三定方案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待市级相关部门正式批复后,我局将正式整合“动物卫生、种子、农药、农机、土肥、植物保护、渔政”等执法队伍,成立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性质为农业农村局所属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二、 大力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坚决维护农民权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的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通州区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6个品类,紧盯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副中心“菜篮子”产品的稳产保供和春耕生产的要求。
二、围绕社会热点,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2020年以来,我们依托市农业农村局开发的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将全部农资市场主体录入摇号系统,并按照“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原则,针对A、B、C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设置合理的抽查比例与频次,每月月初进行双随机抽查,由执法人员填报抽查结果,并定期在北京市农业执法网和北京通州网站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各执法单位依托双随机平台共完成双随机摇号检查496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3起,其中一般处罚案件49起,简易处罚案件114起,罚没款共计141108.4元。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强化案件查处力度。
对进京畜禽及其产品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和消毒,加强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区五个公路进京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共检查运输动物及产品进京车辆7万余辆,检查进京动物169.58万头(只),检查动物产品21.43万吨。
四、加强种子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虽然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但通州区种子管理站还是积极开展通州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监督监管工作,对通州区主营对农作物和蔬菜进行抽样,共扦取了4家持证企业、7家经营门店的大田作物样品22份,蔬菜样品101份,大田品种覆盖率90%以上,蔬菜品种覆盖率60%以上。通州区种子管理站检验室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发芽率等项的质量检测,今年未发现检测不合格的种子,确保了通州区农业用种安全。
五、深化渔政管理,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
为维护渔业稳定发展,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2020年以来,通州区渔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9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8台次,出动执法船艇巡航55艘次,累计巡查河道1954公里(其中执法船巡航55次、440公里;陆上巡查河道194次、1538公里),清理、罚没各类违规网具231张、6166米。与公安、水务、市场、园林、城管及朝阳渔政、顺义渔政等部门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91次。处理涉渔群众举报79起,立案查处各类涉渔违法案件33起。其中,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0起、行政处罚32人、没收橡皮筏3艘、违法网具37张,罚款16500元。由公安机关立案刑事追诉案件3起、追诉刑事责任3人。
六、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目前,我局共有公共服务事项114项,其中行政审批102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职权9项,现所有事项均已纳入首都之窗,实现全程网办。2020年通州区行政审批事项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开票746400次,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11件,农药(限制使用除外)经营许可证核发6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1件,农业植物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5件,省际间植物及其产品(农作物)调运检疫11件,水产苗种生产审批4件,生鲜乳准运证核发3件,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7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领/换领行驶证7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领/换领架驶证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276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26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68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事项更正9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5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车辆转入1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件,乡村兽医登记1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1件,执业兽医师注册38件,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1件,执业兽医师注销56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件,登记备案非持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35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270件,共计办理公共服务类事项747553件。
七、大力宣传,增强全社会农业法治意识
为确保疫情期间春耕生产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因疫情原因,我局工作人员多利用现有资源(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朋友圈,打电话等多种形式)积极传达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提示各类农资生产经营门店在疫情防治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产、销售,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