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1年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化推进市、区两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狠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对区级行政执法事项及岗位设置要求,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已全部核定执法人员,其中A类岗位编制人员77人,其中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70人、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7人;B类岗位编制人员13人,其中通州区农业政务服务业务承办岗10人,通州区农业政务服务审查决定岗3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我局100名在编人员均通过执法证考试,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2021年,持续开展了“亮剑”、“利剑”、“春雷”、“清风”等系列农业领域品牌执法活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210人次,执法检查总量8.23万个次,立案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249件,罚没款54096元。通过行刑衔接移送平台移送农业领域涉刑案件1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587.12元。配合公安机关刑事追诉案件5起,追诉刑事责任7人。高标准完成了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制各项指标,其中A岗编制比达71.3%;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97.44%;A岗人员人均执法检查量1071.7次;A岗人员人均办案量3.23件;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95.41%;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规范率、三项制度执行规范率、双随机检查率、涉刑案件平台及时移送率均为100%),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高标准完成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考核指标,主要考核指标位列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前列。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04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9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职权10项)均已纳入首都之窗,实现一网通办,除2项不具备条件的现场开票项外,102项审批事项已全部下沉到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1年,我局累计办理公共服务类事项87.63万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办件量87.5万件)。其中,行政许可875892件,行政确认191件,其他类职权216件,年度办件总量同比增加17.2%。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全面落实“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原则,水产、畜牧、种子、农机、农药植保等部门对1160个监管对象按照A、B、C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建立了监管对象档案。根据监管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监管比例和频次,每月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定期在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全年完成双随机摇号47次,双随机抽查对象316个次。另一方面加强统筹,扎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今年以来我局执法部门已与通州区市场监管局、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别针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及种畜禽企业发起联合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10批次,共计检查监管对象50家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累计办理公共服务类事项87.63万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办件量87.5万件)。其中,行政许可875892件,行政确认191件,其他类职权216件,年度办件总量同比增加17.2%。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49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1年未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