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镇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现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将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我镇对外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共29个,街乡综合执法岗29人,目前在编25人,在岗18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3年,宋庄镇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0余台次。
(一)多措并举治理占道经营
进一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力争从源头解决占道经营“顽疾”。一是加大巡查频率。对举报集中的区域加大监管力度,运用责令警告方式,督促相对人进行整改。二是专人值守。派专人对工地、居民区周边等重点点位进行全天候监管,防止“打游击”现象发生。三是疏堵结合、从根源解决问题。深入调研六合办公区等工地周边情况,与工地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丰富工地周边设施,督促工地优化内部食堂菜品口味、价格,满足工人日常所需。截至目前,执法队共计处罚占道经营违法行为285起,不予行政处罚72起,共计罚款6.8万元。
(二)积极落实不予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坚持过罚相当、教罚结合的原则,对擅自张贴广告、擅自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轻微的情形,运用指导约谈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改正,同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3年,宋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计不予处罚144起。
(三)协同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2023年,使用行刑衔接手段成功整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2起。针对镇域内偷倒建筑垃圾问题,通过三个“建立”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一是建立“属地+公安”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通,争取属地和公安同步执法模式,查清、查透、查实违法行为全链条情况。二是建立“执法+行业”协作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勘验测算,精准收集案件证据,为后续办案裁量提供必要保障。三是建立“公安+检察”保障机制。自公安部门立案开始,积极对接区检察院,争取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精准有力指导案件侦办方向和取证情况。
(四)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定期巡查+动态抽查”的方式,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车辆遗撒等问题。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对在施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与宣传教育,对相关问题重申要求,一经发现依法处罚。2023年全年,共处罚扬尘污染、车辆遗撒等违法行为98起,罚款177万余元。
(五)持续筑牢燃气安全屏障
聚焦燃气安全,加大对镇域内的企业、商户燃气使用情况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用气环境、燃气设备安装情况是否合规,发现隐患第一时间督促整改。优化燃气信息台账,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拧紧燃气“安全阀”。2023年,执法队共计进行燃气检查3671家次,查扣、移交煤气罐54罐,行政处罚2起,罚款21000元。
(六)严厉打击国有土地违法建设
为全面落实通州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工作要求,我镇对国有土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多措并举打好违建治理“组合拳”。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镇域内国有土地违法建设进行地毯式摸排,根据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建设案件线索对其进行严厉打击;重视查处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微信、广播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对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在违建查处过程中,对涉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进行充分调查,联合多部门进行分析认定,保证程序的准确性,依法依规开展工作。2023年全年,共计拆除(回填)国有土地违法建设84644.335平方米,有力打击了镇域内违法建设行为。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无。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按照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燃气安全、占道经营整治等各项执法检查,全力保障两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圆满完成了年度执法工作。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1月至12月,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761起,罚款293万余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3年全年,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自有服务热线持续优化治理效能。安排人员全天值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搭起与百姓的“连心桥”。执法队至今共接各类投诉举报3242件,其中接到便民热线举报2365件、接到综合指挥平台举报877件,通过自有热线分流民意诉求,使接诉即办提质增效。根据市民诉求共发现违法线索19起,立案19起,处罚226500元。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