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执法统计年报

日期:2021-01-27 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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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共设置执法岗位6个,其中A类岗4个,分别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岗(岗位核定人数38人、在岗人数38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审查决定岗(岗位核定人数1人,在岗人数1人)、卫生健康监督稽查岗(岗位和定人数3人,在岗人数3人)、卫生健康监督稽查审查决定岗(岗位核定人数1人,在岗人数1人)。B类岗2个,分别是行政许可现场勘验、核验岗(岗位核定人数3人,在岗人数3人)、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岗(岗位核定人数1人,在岗人数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一)坚持慎终如始,全力以赴织密疫情防控监督网

新冠疫情发生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积极部署、强化监督,及时启动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累计监督15946户次,其中医疗机构7516户次、公共卫生7676户次(含四小行业5560户次、学校检查795户次)、企业疫情防控117户次、建筑工地378户次、社区疫情防控检查4户次、集中隔离点检查100户次、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监督指导63户次、月子中心检查7户次、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85户次。累计下达《监督意见书》3673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797次,执法车辆4500辆次。

1.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督

一是重点对设有发热门诊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分级分类开展监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先后开展院感控制16条、医疗机构“一米线”“摘门帘”、急诊11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月子中心、社区疫情防控、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对复诊医疗机构开展事先监督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四是新发地疫情爆发后,对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集中采样点开展多轮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五是为持续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贯彻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要求,开展通州区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同时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健康的非法行医行为。

2.加强重点地区无证行医打击力度

疫情期间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对全区农贸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共摸排1752户次,出动执法人员57828人次,车辆1684辆次,实施行政处罚25例,罚款67.69万元。

3.开展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一是疫情初期对大型商场超市及住宿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公共区域及购物车消毒、人员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地铁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及清洗消毒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四小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放疫情防控卫生要求告知书。四是开展公共场所“摘门帘”、“一米线”及集中医学隔离点专项检查。五是对集中供水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及各项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开展学校疫情防控指导检查

一是联合区疾控中心、区中小学保健所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指导检查,累计检查279户次。二是完成高三校、初三校及小学校返校当日监督保障,对体温监测、晨午检落实、教室课桌椅布置、如厕、洗手、就餐等环节一米线落实情况等开展现场检查。三是对23所中高考考点开展检查指导。四是9月开学前对120所中小学、314所幼儿园开展开学前检查。

5.开展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一是联合区住建委及属地政府现场审核副中心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达到开复工条件的三方签字同意开工,累计检查387户次。二是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检查,共检查复工复产企业106户次。

6.提高站位妥善应对新发地疫情

一是新发地疫情发生后连夜对辖区17家农贸市场消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二是对17家市场饮用水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情况开展调查。三是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27家新发地直营店下达《公告》要求停止营业,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货架及室内环境消杀。

(二)多措并举,完善接诉即办案件处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三签”制度及层级责任,提高服务意识,树立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3个百分之百目标。二是捋顺工作机制,完善市民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工作方案及制度,确保落实,共接办203件,响应率100%,解决率81.82%,满意率91.82%。三是针对重点案件,实行专业科室介入及会商、讨论机制,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四是建立周分析月通报工作机制,完善科室绩效考核标准,将案件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方案。

(三)坚持履职尽责,高效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1.紧抓重点,开展公共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专项,严查各场所空调运行维护情况、冷却塔持续消毒等情况。二是对大型商超超市、住宿等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开展检查,对体检项目不齐的责令重新办理健康证。三是对游泳场馆开展专项检查,抽检22家营业场馆水质,对3家未取得许可场馆依法予以处罚,罚款1.7万元。四是规范落实,做好国家双随机抽检,共对183家公共场所、20所学校、13所幼儿园、2家市政水厂、19家乡镇水厂、10家二次供水单位、2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87台现场制售水机水质开展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提升效能,强化医疗卫生监督

一是完善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相关机制,形成医疗机构闭环管理、重大医疗案件联合处置、质控专家参与专项监督执法等管理模式。二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医疗机构口腔放射诊疗、医疗废物、医疗美容等市级专项工作。其中口腔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共监督检查45户次,行政处罚5户次,警告5户次,此次专项工作通过对医疗机构自查和专项检查,掌握了我区医疗机构口腔放射诊疗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了相关机构及时整改。三是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专项工作共监督检查569户次,行政处罚8户次,其中警告1户次,罚款15.4222万元,此次专项工作加强了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场所的自觉守法意识,严厉打击了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场所及个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维护了医疗服务行业市场秩序,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四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全部完成24家医疗机构抽查工作,包括二级医疗机构1家、一级医疗机构3家、基层医疗机构20家,其中优秀单位21家,合格单位3家。五是落实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对25家医疗卫生专业单位、26家传染病消毒专业单位、17家计划生育专业单位、11家放射卫生专业单位、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抽查工作,共行政处罚1户次,警告1户次。六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实施行政处罚87户次,罚没款金额5.35万元,对76家医疗机构开展不良积分共185分。

3.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

一是组建职业卫生执法科,完善执法装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二是分级分类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共检查用人单位116户次,其中制造业企业113户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户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户次,实施行政处罚24户次,罚款35.9万元。三是完成通州区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监督执法工作,并通过市级督导验收。四是组织开展通州区职业卫生单位现状核实,做好本底数据维护。五是组织督促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系统申报,做好新旧监管系统的数据衔接。六是线上培训与线下宣贯相结合,多措并举完成《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七是完成辖区内混凝土制造企业专项检查,保障副中心需求。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许可事项办理:公共场所类552件,生活饮用水类181件,放射卫生3件,消毒产品13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积极履职,高效完成监督执法。各类监督检查14954户次,其中卫生监督(不含控烟)12565户次,监督覆盖率:总覆盖率98.99%,其中北京市双随机覆盖率83.74%。控烟监督2689户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全年处罚581户次,罚款金额共计1756562.5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50件,简易程序处罚案件431件。全年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1件,办理行刑衔接案件3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受理各专业案件24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869件,同比降低78.01%。其中生活饮用水类10(同期减少157)、控烟类件680(同期减少556)、医疗服务类69(同期减少63)、公共场所66件(同期减少106件)、职业卫生5件(同期增加2件)、其他类别15件

八、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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