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我镇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我镇执法队1个,执法队编制共15人,街乡综合执法岗11人,街乡政务服务岗0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全年对镇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食品安全监管、能源运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务管理、卫生健康管理、电力保护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共计出动6220人次,2560车次。
(四)政务服务办理情况
无。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折子工程
执法队高度重视政府折子工程,组会研究定题,制定方案,狠抓具体工作落实。占道经营:强化宣传教育为先,争取百姓和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理解,认识到“为与不能为”的情况,同时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后屯、人民大学东北侧及大营村西北角等工地划定区域设立集中供应保障点以解决工人保障问题。建筑垃圾管理:严格落实区级消纳备案及镇级签批制度,做到“源头建账、去处可查”的管理模式,使建筑垃圾在镇域内各环节透明、可查、可控。至今处罚396起,124500元。督办案件:对市区两级督办案件响应及时、处罚裁量准确严格,协调联动机制运用良好。年初以来,共接到39件督办单,查处处罚率实现100%。
二是强化施工管理,整治重难点问题
对施工扰民、施工扬尘、渣土车不规范等施工管理薄弱问题,首先执法队每季度组织施工单位召开联席会,提出具体要求;其次加大执法力量,对问题突出点位“重点查、严格执法”;同时通过“横向片区负责、纵向专项小组负责”的工作机制,提高自查问题发现率。今年以来,扬尘类处罚65起,罚款873000元。夜间施工处罚18起,罚款230000元。对渣土车类处罚24起,罚款74000元。
三是强化工作合力,提升城市秩序治理
作为乡镇唯一执法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将此前制定的《职能科室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现用的吹哨报道机制相融合。今年,在三四轮车整治中共清理违规车辆103辆;对潮白河周边存在的问题与大厂召开京津冀“通武廊”(潞城、大厂)地区工作联席会,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的执法协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确保其他各项联合执法工作的无障碍推进。
四是优化部门协作,推进“一码检查”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统筹联合执法,力争做到无事不扰,尽可能减少不必要检查的要求。一是细致部署,积极培训,成立工作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统筹协调“一码检查”工作的推进。组织培训活动,通过详细的操作讲解和演示,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一码检查”的流程和要求。二是逢查必扫,严格检查。将“扫码”固化为执法人员的规定动作。队领导在每周队务会对扫码检查工作进行通报,加强了对执法人员“扫码”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标准,对无事不扰的企业只采取专项检查,对一般企业,在强调检查率的同时有效提升检出问题率。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4年全年对施工扬尘、违规垃圾分类、渣土消纳、夜间施工等问题,执法队共作出行政处罚1922起,罚款1744972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3年潞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受理“12345”接诉即办问题953件。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