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执法统计年报
(2023年)
(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数量情况:张家湾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设置了综合执法业务岗1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全年,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230余人次,执法车辆1183余台次。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占道经营12个市级重点点位全部提前完成销账并保持“动态清零”。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3年,共办理664笔政务服务事项(不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按照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坚持“全面履职能、主动有作为,反复抓落实、实现高标准”的工作思路,张家湾综合执法队按照市、区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了年度执法工作。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共实施立案371起次,处罚339起次(其中一般程序208起次),罚款680650元。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店外经营、非法运营、违规广告牌匾、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严控反弹,街面环境秩序达到“六无”标准;重点治理私设地桩地锁、乱堆物料等行为,净化群众居住环境,提升街区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年,处罚无照经营17起,罚款11500元,查处店外经营26起,罚款9000元,查处堆物堆料7起,罚款3500元。规范门前三包单位1200余家;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19起,罚款7900元;查处施工工地19起,罚款250000元,查处违规运输车49起,罚款194000元,查处露天烧烤0起,罚款0元;查处垃圾分类132起,罚6550款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紧紧围绕“七有”要求“五性”需求,坚持“接诉即办”与“未诉先办”两手抓,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认真办理12345、96310等各类渠道群众反映问题,切实将响应、办理、回复、回访等工作做实做细;继续做好折子工程、重要民生实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为副中心城市管理工作贡献力量。全年,共计办理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监管办公室督查通知单18起,12345热线举报664余起,96310热线举报0起,所有举报均在指定时间内办结。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情况
无
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