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乐店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1、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2、执法主体数量:永乐店综合执法队以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执法权。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1人,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0年,永乐店执法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共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000余起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执法车辆800台次。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完成600余家临街商铺的走访登记。全年处罚违反市容环境秩序问题2起,罚款550元,其中占道经营处罚一起,罚款500元,6个占道经营重点点位全部提前完成销账并保持“动态清零”。工作辖区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永乐店镇通过永乐周报以及主动公开发布系统等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公开范围涉及基本概况、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2020年全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其中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答复率100%,答复及时率100%;不予公开0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永乐店镇综合执法队在镇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然紧紧围绕执法队2020年全年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认真履职,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预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永乐店执法队将执法工作按专项进行分类,由永乐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牵头指挥,结合不同的季节特点,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执法队员负责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处罚,圆满完成了年度执法工作。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0年共实施行政处罚13起,罚款金额16.505万元。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店外经营、非法运营、违规广告牌匾、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严控反弹,街面环境秩序达到“六无”标准。处罚非法运营问题1起,罚款1万元,拆除大型单立柱广告16个,共纠正工地扬尘60余起次,规范施工围挡10处,处罚车辆及施工各类违法问题9起次,罚款153500元;开展露天烧烤夜查30次;制止乱烧垃圾、树叶、秸秆等违法行为9起次。各类街面环境秩序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环境秩序水平显著提升。强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全年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86家300余次,整改安全隐患问题18处,实施处罚1起,罚款1000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紧紧围绕“七有”要求“五性”需求,坚持“接诉即办”与“未诉先办”两手抓,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认真办理12345、96310等各类渠道群众反映问题,切实将响应、办理、回复、回访等工作做实做细。全年,各类举报问题149件,响应率100%;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