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水务局
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以及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着眼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五大发展目标,在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依法履职、改进水务执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全区水务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通州区水务局A类执法岗位设置达73.68%,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100%。其中设区级水务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11人,区级水务综合执法业务审查决定岗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1年,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局整合北京市通州区水政监察大队的机构和职能,以及北京市通州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法律赋予区水务局的河湖、水工程、供水、排水、水文水资源、节水、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利工程建设移民等方面的执法职责,组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以区水务局名义执法。同时,我局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1年,全区水务系统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043件,办结816件。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时针对涉事企业、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宣传;固投平台及区级审批平台已全面发挥功效,“首都之窗”网站已实现动态更新并可网上办理;积极推进落实全区政务服务体系管理标准;出色完成市水务局检查、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参加政务服务之星评选工作。
五、执法检查情况
2021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局多次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在河道内多发的非法捕鱼行为、露天烧烤、使用柴油及汽油为动力游船等行为,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区生态环境局及沿河各乡镇,组成联合执法队,现场制止不文明及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市民亲水活动。我局在全区开展排水、河湖保护管理、水资源与节水、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实行重点查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全区水务系统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745件。
六、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1年,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7件,均为一般程序案件,罚款共计56万余元。重点查处了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水案件1件、无证开凿机井案件1件、超额取水案件3件、挖断供水管线案件4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1年,共受理各类情况反映605件次,其中,市民热线298件,各类信访事项36件,街乡吹哨101件,网格170件,均做到了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
八、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0起;区水务局作为共同被告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原告撤诉。
九、其他情况
(一)持续优化水行政执法权责体系。动态调整水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目前,通州区水务局现有水行政职权458项,其中:水行政处罚394项、行政许可25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职权15项。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新增行政处罚职权的通知》,逐项明确执法重点、依据。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落实街乡执法培训职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临时用水指标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件”;取消建设项目“节水专篇”审查环节;对于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所有涉水审批事项;对于在控规或土地一级开发阶段已开展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项目,采用告知承诺等方式简化建设项目审查手续;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流程,大力度消减专家评审环节;水影响评价中的供水、污水接纳意见,不再由建设单位单独征求供水、污水企业(部门)意见;实施预约办理、延时办理等主动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务执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丰富水务监管方式,扎实推进水务“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管理制度,先后发起7批次“双随机”抽查任务,抽查主体共计39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4次、批次占比为57.14%、抽查主体为12户。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学习,积极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推送信息。
(三)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关于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促进了水务系统内部及全区水务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1年,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通州区水务局出台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共对477个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全力做好执法队伍培训工作。重点组织水务综合执法队执法骨干专题学习《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内容。组织全区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下放水行政职权培训2次。
(六)扎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监督,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议案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区人大代表议案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5件、检察院检察建议2件。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部门动态15条;通知公告10条;财政预算、决算9条。收到并回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
(七)持续开展水务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充分利用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区水务局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集体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通过诵读宪法、观看宣传片、线上旁听庭审等形式,重点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展线下宣传活动,为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等法律法规起到了积极作用。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