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会议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州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通州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法审计,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聚焦重大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关注政府过“紧日子”落实情况,加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的审计力度,将绩效审计内容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减税降费工作的审计力度,促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关注援企稳岗、涉农资金、养老助残资金的管理使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增强民生福祉。
二是持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能。继续利用数据式审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在实现对“四本预算”和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选取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本级+基层”的系统性审计,既揭示面上的普遍性问题,也揭示点上的系统性风险。
三是注重审计整改落实,促进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立足“治已病、防未病”,不仅揭示问题,更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审计提示提醒机制,促进减少屡查屡犯问题发生。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切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区各项部署,2020年通州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区财政积极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持续加大对高质量发展、城市环境治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厉行节约理念,压缩部门非刚性、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已全面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2020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和预算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强和规范预算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1.预算安排不够科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一是12个项目未按规定扣减部门专项预算控制数;二是7个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为0;三是个别项目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80%,但2020年安排预算时仍按上年额度或更高的额度批复预算。
2.对形成时间较早的债权债务,需加大清理力度。一是对历史形成的46笔财政专户周转金借款,未进行过催缴和清理;二是22笔其他应付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26074.75万元。
3.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工作有待完善。一是非税收入缺乏准确对账机制,不利于准确掌握应收尽收情况;二是执收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开具的行政处罚缴款书要素不齐,作废的行政处罚缴款书未妥善保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科学安排预算资金,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保障力度;尽快清理往来款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的完整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二)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等61个一级预算单位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决算草案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管理等事项;同时,结合通州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61个一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与部门履职的匹配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1.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19个部门未完成我区落实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3%的要求。
(2)4个部门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一是部分预算单位未将事业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填报预算收入系统。二是部门预算收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3)主管部门代编下级单位项目预算。4个部门代编应由基层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涉及项目151个。
(4)“其他支出”占比较高。10个部门各支出功能类级科目下的“其他支出”款级高于本类支出的10%。
(5)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0年12月底,9个部门未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区财政局,涉及金额10463.03万元。截至审计日,6个部门已上缴4435.79万元。
(6)公务卡制度执行不规范。3个部门存在应注销公务卡注销不及时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强化部门过“紧日子”意识;规范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加强区级资金统筹安排;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支出的科学性、精确性;将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完善公务卡申办和停用程序等审计意见和建议。
2.区一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标准不够明确。二是制度对资产报废鉴定、检验环节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三是资产处置经济效益较低。四是资产报废环节未建立损失追责机制。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优化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追责机制,明确资产报废标准,开展资产需求调研,在全区范围内形成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等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区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对区住建委、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司法局、成教中心5个重点部门开展了现场审计,同时对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两个领域的11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审计。重点关注支出预算与重大任务和政策措施相衔接、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决算草案编制的有关情况。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1.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1)2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10个区级项目执行率低于60%,除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外,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在编制区级项目预算时,未统筹考虑市级转移支付项目与区级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部分市、区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重叠;二是在编制预算时,对项目的论证不充分,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与资金规模不匹配,绩效目标在资金未全部使用情况下即可完成。
(2)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项目管理需进一步完善。其中,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在实施项目时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条款;2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的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与履约主体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不合规;2个部门未按规定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未与项目实施方签订合同,对拨付的项目资金缺乏监管。
(3)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其中,2个部门项目资金支付依据不充分,未完成验收提前支付项目资金,涉及金额497.65万元;个别部门及基层单位以拨代支,将项目结余资金直接转入基层单位或服务企业,涉及金额1817.48万元;2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331.28万元。
(4)1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主要为部门决算列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征地拆迁资金支出与实际不符。
2.内部管理和政府采购方面
(1)5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其中,2个部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3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
(2)1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部分项目、服务未定点采购,补充和续建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
(1)4个部门和10个基层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其中,2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未登记入账,存货领用后未按规定进行摊销,已达交付使用状态的工程项目未办理财务决算;1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出租房屋未履行手续、未签订协议,超出规定期限出租房屋;4个部门和10个基层单位部分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未定期盘点,未贴标签,闲置和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个别单位的部分文物未区分等级管理、存放不规范,文物库房管理等工作的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2)4个部门和5个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其中,3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4个部门ETC卡余额、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302.98万元;1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60.93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消化存量资金等意见和建议。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按季度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2020年度政府过“紧日子”和基层“三保”、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区各项部署,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新增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关注失业人员权益保障,分类开展就创业培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审计涉及重点任务11项,重点单位18个(次),发现在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存在问题:一是中小企业的援企稳岗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率不高。三是退役军人的就业情况统计不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欠款清偿工作责任落实,做好全区欠款清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加大就业情况的摸排力度及就业帮扶力度等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对永乐店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是9宗基本农田处于撂荒状态或被自行栽植的林木、建筑垃圾、车辆占用。二是4宗耕地被建筑垃圾、废品占用,个别地块存在已被硬化现象。三是对个别已确定为违法建设用地的地块,未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管理;加紧落实违法用地整改责任,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巩固违法用地治理成果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养老救助专项审计情况
对通州区扶残助残等重点民生保障政策制度落实和资金筹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我市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情况、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以前年度结余的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支付滞后。三是个别项目管理粗放,存在风险。四是个别项目支出依据不充分。
(二)养老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业务管理系统切换到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后发现的相关问题。
一是由于平台推送遗漏,11名困难老年人满足养老服务补贴的条件但未发放补贴。
二是平台未能自动预警补贴重复享受问题,造成“特困供养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项同类型津补贴重复发放。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已做相应注销处理,已扣除或已责成相关乡镇、街道逐一追缴重复发放资金。
2.养老机构分布不均衡,供需矛盾突出。西集镇、马驹桥镇、永顺镇、梨园镇的养老服务驿站数量与常住人口数关联性不大。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及时收回重复发放的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连续两年对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承担建设的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行政办公区警务中心工程进行审计,2020年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是主体结构、重要部位装饰工程等部分工程量结算数据存在计算误差,核减工程款168.93万元。二是重要部位装饰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部分工程单价计价标准依据不充分,核减工程款82.85万元。三是通风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等部分工程结算资料不完善,涉及金额171.3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造价控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认定工程单价、核算工程量,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准确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促进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4624.11万元,促进拨付项目资金3713.9万元;部分问题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建立完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到位期限,动态跟踪整改结果,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对于个别因机构改革、政策变化等原因仍在整改中的问题,区审计局将持续督促,确保实效。
七、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实,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巩固和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切实稳企业保就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着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绩效结果运用统一起来,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分行业、分领域合理确定支出绩效指标,改进项目绩效评价方法,更加注重结果运用,逐步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及时修订完善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处置、调剂、使用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标准、报废处置等管理办法,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建立资产调配统筹机制,加强闲置资产调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管理,积极搭建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四)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审计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严格预算约束,严格财经纪律。审计机关切实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跟踪督查,加大对整改不到位的追责力度,实现审计监督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我区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有效防止问题屡审屡犯,促进部门规范化管理和依法依规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