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2-28 13:40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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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会议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2831日,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对本年度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审计报告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诊断书”,充分发挥了“经济体检”作用,为各单位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改进提升预算管理提供了有效指引。

各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审计查出的144个问题事项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中:138个问题事项已按要求整改到位,4个问题事项将于近期完成整改,2个问题事项已明确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路径。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7项,退还财政资金108,901.95万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推进情况

(一)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整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审计结果报告》,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审计报告,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易发、频发问题,检视工作漏洞,查找问题症结,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未病先防、未审先改。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实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认真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审计期间清理退回资金1,977.74万元,审计整改关口前移。二是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12个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或专题会议、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督促工作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召开专题部署会16次,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80项,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如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督办方式,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形成督办单,对照整改清单,按项逐条分解任务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区城管委组织各参建单位学习《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内控制度汇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对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审计机关持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压实整改督促责任。一是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北京市通州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区相关单位,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同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也推动“长久立”。二是分析汇总近两年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专项审计等项目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提炼15类问题,形成《审计发现问题提示提醒清单》并印发,便于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三是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对查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摆列清单提供给被审计单位,详细说明问题表现、违规性质、整改要求和时限等要素,“问题清单”对接“整改清单”,逐一核实,逐条销号,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坚决贯彻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科学有序安排项目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通过支出进度“双考核”机制,强化预算资金执行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对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出台《关于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若干措施》,强化以支出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细化基础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精准度,项目预算只申报当年实际需要的支出,据实做好资金测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对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梳理分析“2021年全年无资金支出项目清单”,分类处理项目资金。对于预算未执行的部分项目,收回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对于因机构改革,资金使用主体撤销的个别项目,优化资金,经批准后将部分资金调整为其他专项资金。上述项目在综合考虑支出效果和使用效益后,在2022年未安排预算。

三是对于个别项目预算申报不科学,用款计划与实际资金需求不匹配问题,区财政及时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督促加快支出资金进度;提升项目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项目绩效考核情况及延续性项目上一年度执行情况,科学安排项目预算,对执行较慢、效果不佳的项目及时调整或收回预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执行时,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资金,严禁财政资金违规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形成沉淀。

四是对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收缴问题,区财政督促集中清缴,各部门自主清理存量资金,截至目前,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存量资金321.63万元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五是对于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截至目前,该资金已实际支出365.02万元,剩余资金将按照流程加快支出,结余资金将交回区财政。区财政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及时清理收回低效资金。

2.区级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相关一级预算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采取召开党组会、专题会以及成立整改工作督察组等方式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加强往来款的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机制、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流程学习、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强化业务辅导及审核监督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上缴财政非税收入106,761.91万元,已清理债权债务11,027.02万元

2)重点部门及部分基层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对于预算管理不到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问题,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的论证和研究,统筹申报和使用项目经费;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监督预算支出进度的执行,按实际进展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对各种暂存款项进行严格划分,并及时清理、结算,确保无长期挂账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已上缴财政资金1,813.4万元。

对于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梳理全局及下属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及时在决算表中列示,同时将加强决算报表的编制及审核。

二是内部管理和资产采购方面:

对于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已上缴财政性利息收入5.01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做到应采尽采;已升级财务软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内部检查,规范流程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强化制度刚性。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资产清查,盘活闲置资产,对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调剂使用;建立、更新资产台账,规范资产管理;盘点清查及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对于重复计入的固定资产,已在财务账中做核销处理,对于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进行补录并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是合同管理方面:

对于合同管理有漏洞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重新梳理合同管理流程,专人负责管理合同登记事宜,建立完善合同台账,每季度对合同进行统计、归档,实行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审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中发现的“个别建设单位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问题,建设单位已在审计期间将涉及资金303.61万元退回原渠道,并进行账务调整。

2.北京城市副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完成无障碍环境建设任务点位全部任务,部分单位已制定详细的资金拨付计划。

(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耕地地块管护不到位问题,2宗地块已恢复种植,6宗地块已纳入复耕计划。对于部分基本农田存在停放车辆、人工种植草皮等问题,11宗地块已全部清理地上物,其中2宗地块已完成复耕。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

对于项目前期程序性文件缺失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后续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并将规范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对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按法律要求履行合同的签订程序。

2.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方面

对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严格按内控制度拨付后续资金,规范账务核算;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学习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3.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方面

对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进度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已在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时,扣除预付款和进度款多支付部分;二是项目牵头单位已与各参建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对接,督促整改。

对于超范围或无依据列支项目成本问题,部分项目已在决算中予以核减,部分项目将根据财政评审部门的审定结果支付价款。

4.项目投资绩效方面

对于个别项目道路及绿化工程验收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养。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各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审计成果及结果运用收效明显。区政府将持续强化整改工作组织落实,督促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履行整改责任,加强各部门联动,深化审计整改工作。

(一)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健全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对审计整改不力的,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等,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夯实联动机制作用

树立审计整改工作“一盘棋”思想,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计结果情况交流、会商研判,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审计结果共享和审计整改衔接配合。进一步推进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的贯通协作,审计中发现有涉嫌失职渎职、违反党纪政纪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的,及时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增强共抓整改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夯实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推动内部审计规定的落地实施,实现部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整改质效。

(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把审计整改的落脚点放在推动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上,加强对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深挖问题形成原因,从体制上找对策。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打通审计“最后一公里”,坚持以“政治—政策—资金—项目”为主线,把研究工作贯穿各类审计项目,将探讨具体问题和研究普遍规律有机融合,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漏洞,形成有操作性的、有针对性的专题报告、审计信息等,推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为区委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审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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