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65个区级一级部门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数据分析体检,以及对7个重点部门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现场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审核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2.财政收支管理仍需向纵深推进
3.预算执行控制仍需从严从紧
(二)重点部门及部分基层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4个部门和4个基层单位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不强。二是3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科学。三是2个部门和4个基层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
2.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5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二是5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
3.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7个部门和4个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有漏洞。二是2个部门及其4个基层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三是2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绩效不高,存在个别急救工作站停运、医疗设备闲置等问题。二是未及时支付建设工程款。3个急救站建设工程均已竣工验收且完成结算评审,但均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支付剩余工程款。
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传染病风险监测数据报送不规范,存在报送不及时、数据错误的问题。二是家庭医生签约率、部分村卫生室配备乡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人数等指标未达标。
3.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方面
一是新增设街道尚未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未达任务要求。二是部分区级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部分急救工作站、救护车洗消站的建设不符合标准规定。三是区级医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不健全,截至审计时点的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储备量均未满足30天以上需求。四是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尚不到位,截至审计日,未满足“每2个社区建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
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部分现状耕地撂荒、部分现状耕地不具备耕种条件。
二是耕地保护利用检查不到位,部分耕地被占用、部分耕地改变用途。
三是农业资源的核查和合理利用督促、指导责任不到位,部分已经复核的耕地或闲置设施仍存在闲置情况、部分拆除的大棚用地处于闲置状态。
四是美丽乡村建设督查工作不到位,个别美丽乡村工程项目绿化树木枯死、村中道路未平整、污水外溢等。
(二)宋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审计对2020-2021年6宗违法用地实地踏勘,1宗违法地块未及时处置;2021年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任务涉及的1宗地块未造林,2宗地块养护不够到位、树木枯死等;耕地保护和利用工作不够到位,18宗耕地闲置撂荒或改变耕地用途;以及耕地保有量不足等。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4宗农业设施及用地闲置;村民私接排污管、污水处理站超负荷,污水溢流直排到河道等。
四、专项审计(调查)开展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决算工作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项目安排方面
项目安排缺乏前瞻性、科学性,未实现我区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目标,以致出现三个批次任务完成时间均进行了调整的情况。
2.监督管理方面
(1)对项目管理公司监管不严。建设项目台账登记不完整、合同台账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
(2)对乡镇签订合同的审核不严,实际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约定不符。
3.资金使用方面
(1)个别单位资金支出不及时,导致部分资金沉淀。
(2)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部分资金支付时间早于审批时间或请款时间。
(3)部分项目结算不及时。截至2022年6月底,已建设完工的185个项目中,有15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也未进行结算评审。
4.延伸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在签订时未明确开竣工日期、单项工程金额、验收标准等相关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