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孔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会议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通州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城市副中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要求以及市委、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副中心“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立足副中心定位,聚焦促进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主题,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审计工作。围绕“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紧盯重大政策推动政令畅通,聚焦重大项目加大监督力度,持续发挥审计监督“经济体检”和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坚持党的工作关注什么,审计工作就监督什么,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审计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将成本绩效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关注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强化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审计工作统筹,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深化区本级“三本预算”审计全覆盖,巩固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审计成果,继续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支出事项和政策审计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更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委审委会印发《通州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部门单位负责、审计机关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动态监管审计整改情况,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强化揭示问题、规范管理的审计监督闭环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各项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科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紧紧围绕副中心重大任务,加强资源整合,优化支出结构,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促进民生保障水平有序提升,持续推进副中心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缩部门非刚性、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总体看,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2022年通州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及区级财政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三本预算”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决算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封堵资金监管漏洞,积极落实审计意见,为副中心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对我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650.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6.24亿元,专项债务314.5亿元;区政府债务余额为570.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22.5亿元,专项债务248.16亿元。针对审计署审计发现的通州区少报漏报隐性债务问题,区财政高度重视,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一债一策,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整改,化解债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持续强化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不断优化债券资金支出结构,保障了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
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预算编制审核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把关不严。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的申报文本有误;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文件存在“有项目支出、无基本支出”、“有公用经费、无人员经费”情况;43个预算单位未将事业收入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486,788.92万元。
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开展不够深入,涉及金额82,134.19万元。审计发现,部分预算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涉及采购支出金额62,077.07万元;在42个编制采购预算的单位中,有15个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率低于50%,10个预算单位支出数高于年初预算数的300%,涉及金额20,057.12万元,采购预算约束性不强,2023年各预算单位已按财政要求逐步推进问题整改,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2.财政收支管理仍需向纵深推进
一是财政收入统筹力度不足。保育教育费、利息等非税收入未在当年上缴财政,延压入库,涉及金额2,148.64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上缴完毕;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7,876.38万元。
二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个别模块应用程度不高。2022年通州区已正式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审计组对通州区预算项目库165个2022年新增200万(含)以上的项目进行抽查发现,124个项目未在系统中上传会议纪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资料,经与财政沟通,目前项目入库审批以报送资料、现场审核为主,未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审批依据无法体现,存在审批风险,不利于提升行政效能。
3.预算执行控制仍需从严从紧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10个预算单位45个项目横向拨款至其他预算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2,135.68万元;个别单位向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户拨付办公费、维修改造经费等支出,涉及金额21,567.48万元。
二是绩效管理工作有待优化。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等内容,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缓慢;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抽查发现,个别项目的专家组意见与打分结论、评审结论不一致,个别项目在实际批复预算时,未按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优化调整。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严格预算编制管理,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大预算收支统筹力度,及时足额收取非税收入、增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加强账户管理、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严控新增政府债务等建议。
(二)重点部门及部分基层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区科委、文景街道办、九棵树街道办、杨庄街道办、临河里街道办7个重点部门本级和区卫健委和区水务局的基层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全面提质增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北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4个部门和4个基层单位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不强。其中,4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未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项目资金,或未按程序调整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涉及金额11.22万元;1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项目资金支付依据不充分,提前支付项目资金,涉及金额109.97万元。
二是九棵树街道等3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科学。其中,1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存在代编二级单位或其他单位预算问题,涉及金额402.04万元;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执行率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334万元。
三是区科委等2个部门和4个基层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涉及金额3,417.62万元。
2.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临河里街道等5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其中,4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存在合同审核不及时、不严格,合同条款不完整、签订不及时、无授权委托书等问题,涉及55.9万元;1个部门未建立合同台账,未对合同进行归口管理;2个部门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涉及金额677.43万元。
二是120紧急救援中心等5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其中,3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安排、制度制定、合同变更等方面,存在未经集体研究或决策时间滞后的问题,涉及金额319.26万元;2个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在内部审计、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够完善;3个部门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比选程序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444.41万元;1个基层单位聘任制人员超出批复编制;1个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台账登记不完整。
3.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杨庄街道等7个部门和4个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有漏洞,存在流失风险。其中,6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部分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未定期盘点,未贴标签,闲置和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涉及金额255.14万元;4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相关会计处理不正确,未按规定记入资产、费用等科目,涉及金额1547.35万元;2个部门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1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出借资产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1个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出租土地及建筑物管理不严格,存在房屋租金未及时上缴、个别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不符合规定、租期超过规定期限的问题。
二是区卫健委等2个部门及其4个基层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其中,3个基层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649.74万元;1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270.56万元;3个基层单位加油卡和ETC卡余额超规定标准;1个部门所属基层单位因机构改革产生的结余资金、社保资金缴费差额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7,876.37万元。
三是文景街道等2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现金缴存不及时,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支出审核不严格、票据不规范、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涉及金额8,665.54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增强预、决算编报的完整性、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消化存量资金等意见和建议。针对在预决算编制、内控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按制度要求,向区财政局进行了通报,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按季度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情况、协会学会商会乱收费情况等,延伸审计5个事项,涉及11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区各项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减免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主管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监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计未发现未签减免协议或减免协议无法保障承租方权益、协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设置明显不合理条件强制企业入会或阻碍企业退会等问题。
(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绩效不高,存在个别急救工作站停运、医疗设备闲置等问题,涉及金额432.91万元。
二是未及时支付建设工程款。3个急救站建设工程均已竣工验收且完成结算评审,但均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支付剩余工程款,涉及资金315.93万元。
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传染病风险监测数据报送不规范,存在报送不及时、数据错误的问题。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率、部分村卫生室配备乡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人数等指标未达标。
3.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方面
一是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存在新增设街道尚未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未达任务要求的问题。
二是在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方面,存在部分区级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部分急救工作站、救护车洗消站的建设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问题。
三是在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方面,存在区级医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不健全,截至审计时点的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储备量均未满足30天以上需求的问题。
四是在完成自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尚不到位的问题,截至审计日,未满足“每2个社区建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强化项目资金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推进尚未完成任务的建设等建议。
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对区农业农村局、宋庄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耕地、土壤、水质量等变化情况,生态文明相关规划和建设、污染防治、绿色发展计划的落实等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部分现状耕地撂荒、部分现状耕地不具备耕种条件。
二是耕地保护利用检查不到位,部分耕地被占用、部分耕地改变用途。
三是农业资源的核查和合理利用督促、指导责任不到位,部分已经复核的耕地或闲置设施仍存在闲置情况、部分拆除的大棚用地处于闲置状态。
四是美丽乡村建设督查工作不到位,个别美丽乡村工程项目绿化树木枯死、村中道路未平整、污水外溢等。
(二)宋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审计对2020-2021年6宗违法用地实地踏勘,1宗违法地块未及时处置;2021年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任务涉及的1宗地块未造林,2宗地块养护不够到位、树木枯死等;耕地保护和利用工作不够到位,18宗耕地闲置撂荒或改变耕地用途;以及耕地保有量不足等。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4宗农业设施及用地闲置;村民私接排污管、污水处理站超负荷,污水溢流直排到河道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夯实主管部门、乡镇属地管理保护责任,加大违法用地监督与处置力度,加强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严格落实田长制和河长制等建议。
四、专项审计(调查)开展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决算工作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79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算、决算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区园林绿化局等8个政府部门和11个乡镇,涉及合同金额5,193,703.81万元。重点关注项目前期程序履行、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进度等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主要表现为:25个项目50个标段已超计划日期3年以上仍未完工;168个项目268个标段已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07个项目188个标段已竣工验收1年以上,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235个项目的所有标段已完成竣工结算,未完成财务决算;9个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未及时转作固定资产。
2.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522个项目1083个标段已完工并交付使用,未按暂估价值入账;112个项目143个标段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通过其他应付款、委托业务费等科目核算,未按制度规定要求核算。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目前建设项目因部分无法实施、规划调整、项目重要节点工程开展缓慢等导致项目长期未完工,或因手续不完整、区统筹开展项目需要牵头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变更洽商或结算存在争议等导致建设项目已完工但无法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或因项目管理不善、资金不足导致已完成竣工结算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导致项目无法转作固定资产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台账、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结、决算进度,规范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等建议。
(二)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等8个单位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2022年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及支出、结余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了我区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火种采集和火炬传递安全保障任务,达到预期目的,基本能够做到程序合规,手续齐全,资金支付及时。
(三)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区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贯彻落实美丽乡村政策措施情况、美丽乡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美丽乡村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项目安排方面
项目安排缺乏前瞻性、科学性,未实现我区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目标,以致出现三个批次任务完成时间均进行了调整的情况。
2.监督管理方面
(1)对项目管理公司监管不严。建设项目台账登记不完整、合同台账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
(2)对乡镇签订合同的审核不严,实际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约定不符。
3.资金使用方面
(1)个别单位资金支出不及时,导致部分资金沉淀。
(2)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部分资金支付时间早于审批时间或请款时间,涉及金额5,383.38万元。
(3)部分项目结算不及时。截至2022年6月底,已建设完工的185个项目中,有15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也未进行结算评审。
4.延伸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在签订时未明确开竣工日期、单项工程金额、验收标准等相关合同条款。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审核程序等建议。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建立完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到位期限,动态跟踪整改结果,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针对本次报告中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已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另外,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审委会印发的《通州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本次报告中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和存在风险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向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协作配合,促进成果共享和风险防范。
六、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刚性约束,科学统筹预算资金
切实发挥财政预算监管职能,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加强三本预算间、财政与部门间预算衔接,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可执行性;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分析和筹划,妥善处理和化解存量,强化动态监控管理,严禁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二)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
完善管理手段,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加强零余额账户及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范围;严格遵守项目绩效事前评估程序,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绩效成果运用,提升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编制的融合程度。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各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严格决策程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项目管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对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行为实现有效监管;加强合同管理,注重发挥各单位法制部门或外聘法律顾问在合同合法性审查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责任和诉讼风险。
(四)优化政府投资管控,完善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
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深度,加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环节评估评审,完善项目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相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等事项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和实施政府采购,严格项目预算约束,强化建设成本控制;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方履职尽责,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
(五)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和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尤其要做好审计署、北京市审计局对我区在财政预算管理、隐性债务化解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完成;进一步完善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健全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聚焦“立长远、强功能,全面上台阶”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推动新时代城市副中心发展开展审计监督,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揭示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