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8月10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截至目前,审计查出的122个问题事项中,104个立行立改问题事项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率达到100%;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事项、10个持续整改问题事项已明确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路径。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7项,退回财政资金64,770.8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69.04万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出台《通州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部门单位负责、审计机关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夯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区政府召开常务会听取《审计结果报告》,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督查,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完成事项,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明确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快推进;对历史遗留问题或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意见建议。
(二)提升整改成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等会议179次,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共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324条,对立行立改问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能够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倒排时间,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逐项逐条狠抓落实。
(三)强化整改检查,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做深做实审计整改检查。一是完善问题清单制度。结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将“审计查出问题清单”作为报告的附件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事项、责任主体、整改期限,确保审计建议具体、细化、可落实。二是聚焦整改时效,全过程跟踪审计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回头看”监督机制,动态监管审计整改情况,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时限要求,定期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对账销号,切实做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无遗漏。对未到整改期限或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分类指导,重点督办,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整改进展,始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项目事前审核;夯实国库基础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财政统筹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对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对系统填报进行“回头看”,对预算单位的编报内容进行重点审核,要求预算单位进一步细化基础工作,完善基础信息;二是确定2024年预算编制原则,由二级单位自行申报预算,预算批复将直接下达二级单位,杜绝主管部门代编代报预算的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发挥审核职能,将部门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问题,已要求相关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执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据实编制、按需采购。同时,要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项目所在部门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程序。
(3)对于财政收入统筹力度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足额收取非税收入。审计期间,保育教育费、利息等2,148.64万元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完毕。
(4)对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个别模块应用程度不高问题,已逐步完善一体化系统各模块功能,进一步规范基础信息资料在一体化系统中填报及更新制度,严格审核入库项目依据文件完整性和可行性。
(5)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零余额账户及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二是相关单位已逐年减少年初统筹资金,将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实现全部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户编制并申报预算。
(6)对于绩效管理工作有待优化问题,一是已印发《北京市通州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4号),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逐步推进绩效信息的全面公开;二是要求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实际批复预算时,将项目的绩效指标按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中专家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优化调整。
2.重点部门及部分基层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对于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不强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和完善内部审批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增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科学性。截至目前,已上缴区财政21.68万元存量资金。
二是对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科学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做好对下级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加强预算编制,严控审批流程,强化预算全过程监督,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是对于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掌握决算编制口径变化情况;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决算报表编报真实、准确、完整。
(2)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对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修订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审批流程,完善合同台账登记内容,强化合同审查程序;资金支出时进行合同复审,确保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付款。
二是对于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规范财务支出审核;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开展专业培训,确保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的质量监管;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用车、管车业务指导工作。
(3)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有漏洞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办法,统一分配使用闲置资产,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记账。针对“出借资产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单位已完成过户手续或资产划拨程序,2个单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针对“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涉及结算、决算评审等流程,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针对“租期超过规定期限”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研究解决路径。
二是对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梳理往来款,截至目前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59.64万元,调账699.84万元;清理ETC卡余额,已上缴区财政0.52万元,归还原渠道5.69万元。
三是对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资金审核支出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制度;从严从紧落实公务卡管理规定,扩大公务卡持卡范围,避免个人垫付现金的情况出现。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急救工作站均已恢复运行;未及时支付的建设工程款已于2023年3月完成支付。
2.对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区级工作方案,畅通数据报送渠道,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属地政府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引导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截至2023年6月20日,家庭医生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41.4%,数据较审计时点有所增长。
3.对于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已达任务比例要求。二是急救工作站、救护车洗消站已更换设施、安装固定电话;部分区级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完成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规范化建设。三是相关单位已更新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及时采购医疗物资,储备量已满足30天以上的需求。
针对“部分设备闲置”、“部分村卫生室配备乡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人数未达标”、“新增设街道尚未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涉及程序履行、人员招聘、建设用地规划等,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1.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部分现状耕地撂荒、部分现状耕地不具备耕种条件问题,已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指导土地承包经营者分类施策,能种尽种;确实无法耕种的地块由乡镇政府提供情况说明后销账。针对现状耕地调查中发现的5145亩无法耕种问题,已移送规自分局进行执法处理。
二是对于耕地保护利用检查不到位问题,已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将监测发现的耕地被占用和改变耕地用途问题推送至相关镇乡、村,督促属地处置、整改;结合耕地保护督查、卫片执法等重点工作,开展定期“巡查”。
三是对于农业资源的核查和合理利用督促、指导责任不到位问题,已督导乡镇进行老旧设施改造、翻建、闲置设施拆除等工作,在适时季节尽快恢复露地种植。
四是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督查工作不到位问题,已督促相关乡镇完成了补植补种、路面修复等工作。
2.宋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清理完成违法地块;已建立工作小组对耕地闲置撂荒、改变耕地用途情况进行巡查。
二是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将村民排污口接入村外截污管线,建立河道保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农业地保护制度,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处罚力度。
(四)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决算工作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对于“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推动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复工续建、账务调整等工作。
2.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于项目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重新梳理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制定202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进度要求。
(2)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对项目管理公司监管不严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考核办法》,加强对项目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公司重新梳理建设合同,督促项目公司及时更新合同台账。
二是对乡镇签订合同的审核不严,实际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约定不符问题,相关单位已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更正,主管部门已要求项目管理公司对招标合同进行逐一排查整改,加强在合同备案、付款审核等环节对乡镇签订合同的审核、合同台帐的更新等相关工作。
(3)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对于个别单位资金支出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制定资金支出计划。截至目前,已退回财政资金26,000.00万元,上缴区财政存量资金36,600.00万元。
二是对于部分资金支付时间早于审批时间或请款时间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按照内部资金拨付审批流程拨付后续资金。
三是对于部分项目结算不及时问题,截至目前,152个已建设完工的项目中,63个项目已开展结算评审工作,主管部门将定期召开调度会,督促相关乡镇强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评审进度。
(4)对于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及时约谈相关乡镇,相关乡镇已签署补充协议、补充提供验收成果及标准,加强施工进度管理。
三、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已完成资金支付或正在进行结算评审等工作;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相关单位已报主管部门审核,按要求进行清理,已将存量资金上缴财政;加强对耕地的管护力度,已完成相关地块的地上物清理并恢复耕种。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各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审计成果及结果运用收效明显。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区政府将持续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对账销号”方式督促相关单位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整改时效,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立审立改、边审边改贯穿始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分类指导,重点督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回头看”监督机制,进一步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动态监管审计整改情况,定期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回访、督促检查,推动审计项目形成“计划、实施、终结、整改”闭环管理。
(二)贯通各类监督,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
落实《通州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查、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审计情况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单位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条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聚焦审计整改工作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实研究型审计。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着力推进以审促改、以审促管。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分析,将整改重难点问题纳入研究的范畴,强化整改方案研判机制,聚焦整改具体措施、时间安排等要素,认真研判整改科学性、合理性。强化整改推进机制,对于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研判制度性梗阻,协调整改责任单位建立完善机制制度,进一步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