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3年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永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会议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通州区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三如”重要要求,全面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为副中心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定政治属性,担当职责使命。站稳政治立场,心怀“国之大者”,时刻牢记“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会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推进“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双向贯通、上下联动,确保审计工作不偏航不失向。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从政治高度、政策角度明确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和资金,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提升监督效能。围绕推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扣副中心“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科学谋划安排审计项目。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深耕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重大风险的揭示力度,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和经济安全“守护者”。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以新时期政策管理要求为切入点,谋划重点审计事项,坚持以研促审,紧扣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将审计事项与经济社会发展背景、政策制度等结合研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本质原因,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是抓好审计整改,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的闭环机制,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质效,实现审出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促进一方发展。突出审计成果运用导向,推进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人大监督、党委政府督查等贯通协同,持续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促进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各项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副中心经济稳定恢复,城市运行平稳有序。财政紧紧围绕副中心重大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力保障,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运行总体稳中向好。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总体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23年通州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3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落实决策部署及区级财政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具体组织区级“三本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区财政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深入落实财源任务,出台财源建设“十项措施”,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有保有压”调整支出,从严控制部门一般性支出的同时,保障“三保”资金及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为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有待优化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安排科学化、精细化不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区级资金支出总额为851140.15万元,其中,调整调剂项目支出732990.23万元,剔除项目细化251143.33万元后,剩余金额481846.9万元。除了受区财力影响,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以追加预算的方式进行保障外,导致预算调整比例较高原因为:一是部分项目因年初预算安排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不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等进行调整,二是针对连续两年以上支出的部分项目,区财政局通过项目资金缺口台账进行管理,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与财政专户项目资金未统筹安排,影响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区财政局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安排“党校-教学经费支出”项目,同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其他8个预算单位委托党校开展的培训项目。相关预算单位将该类项目经费拨付至区委党校,区委党校又将其上缴至财政专户,形成资金结存,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转变为专项用途的财政专户资金。
2.财政收入统筹力度不足
一是非税收入延压入库,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区级非税收入账户利息收入、以前年度预算周转金出借利息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是存量资金盘活效果不佳,区本级和部门存量资金统筹不到位。
3.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政专户核算内容不准确,存在在财政专户-偿债准备金帐户核算不属于该专户核算范围的代管资金账户、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项目经费作为“教育收入”使用财政专户核算、通州区粮食风险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未按规定转增粮食风险金基金本金的情况。
二是银行账户监管不及时,21个预算单位资金往来账户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银行账户管理模块进行登记。区财政局银行账户监管以“各预算单位、乡镇街道对本单位账户情况进行自查,并向财政部门报送”为主,无法及时掌握通州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不利于从源头防范化解财务风险、盘活资金。
4.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查不严格
区财政局对信息化项目审核标准与信息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有差异,致使部分信息化项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中被列示为非信息化项目,存在未经技术评审通过即批复预算的风险,不利于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
5.预算评审制度不完善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暂行办法”形式指导通州区财政预算评审工作,与“试行或暂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文件要求不符。且该文件与《关于加快通州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对纳入财政预算评审范围的要求不一致。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管理等建议。
(二)重点部门及部分基层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委党校、北苑街道办、潞邑街道办、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7个重点部门本级和区文旅局、区城管委的基层单位开展了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全面提质增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科学。其中,1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规范;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是6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不强。其中,4个部门未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项目资金,补贴资金审核发放不严;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部分项目执行率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个部门项目未完成即支付全额资金,存在风险隐患。
三是1个部门决算数据编制不准确,决算金额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
2.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5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其中,3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存在合同条款约定不合理、合同审查不严格、合同签订不及时、取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1个部门未建立合同台账,未对合同进行归口管理;4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二是7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其中,4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合同变更、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等方面,存在未进行集体研究或决策时间滞后的情况;4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不科学,在业务管理、收支管理、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面不够完善;3个部门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比选程序执行不规范;4个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
3.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6个部门和10个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有漏洞,存在流失风险。其中,5个部门和7个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未定期盘点,未贴标签,闲置和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4个部门和7个基层单位资产类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未及时、完整、准确进行会计核算;1个部门和1个基层单位资产出入库手续不完整,低值易耗品无摊销记录;1个部门未按规定完成资产交接工作;1个部门资产投资管理缺失,国有资产权益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7个部门和6个基层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其中,5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2个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质保金等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是2个部门和2个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资金支出审核不严、票据管理不规范、会计科目核算错误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增强预、决算编报的完整性、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规范程序履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消化存量资金等建议。
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通州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对我区2019年至2022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政策制定、更新和执行方面
一是政策制定和更新不及时,未及时根据上级政策制定和更新区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相关政策,造成区级政策不连续,出现断档。
二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普惠性幼儿园实际认定过程中缺少必要程序,未与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幼儿班等相关单位签署普惠协议书。
2.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管理方式不符合政策规定,举办镇办镇管村办幼儿园的8个乡镇中,7个乡镇未按文件要求管理;二是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履职有欠缺,导致村办幼儿园出现较大债务风险;三是主管部门对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不够,幼儿园管理问题多年未解决。
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在管理和使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过程中,从零余额转入其他实有资金账户,且结转结余资金效益不高。
二是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补助资金使用不合规。主要表现为:房屋租金补助资金使用不合规,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房屋补助资金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个别民办幼儿园未足额支付房屋租金,房屋租金补助结余。
针对上述问题,对主管部门提出了加强区级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制定和更新的管理,严格落实对街道乡镇及区属有关单位教育工作的督导责任,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等建议。
(二)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我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未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个别重点项目未按要求召开专家现场会议审查验收。
2.项目绩效监管缺位,2021至2023年未开展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3.对被扶持企业监管不严,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在领取奖励资金后工商注册地迁出通州,主管部门未及时发现。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从严落实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等建议。
(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我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不完善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不健全。截至审计日,我区尚未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项目和内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细则;未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机制。
二是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提升指导不到位,近2年本区部分落后指标未有效改进,部分社区(村)综合文化室存在设备、图书闲置的情况。
(2)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较慢,区图书馆理事会2020年任期结束后未重新选举,无理事会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区博物馆、区文化馆目前均无理事会,未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管理。
(3)推进基层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不到位,2个镇街尚未建设独立的综合文化中心,11个社区尚未建立综合文化室。
(4)公共文化设施统计表报送数据不准确,部分社区和村的文化室和图书室未纳入统计台账;部分设施重复统计。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部分自助办证机、电子借阅机等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资产调拨,财务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账务处理。
二是部分公共文化设施未对外开放、部分调拨乐器和设备闲置、新增图书未及时上架,资产未有效利用。
3.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方面
(1)居住项目配套设施管理使用不到位
一是对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未结合预移交时间做好接收工作,导致部分设施未按规定时间移交,个别设施被擅自占用。
二是对已接收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监督管理不到位,资源未有效利用,部分设施被擅自占用和改造;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已接收的设施无档案或重要资料缺失。
(2)区图书馆流动送书点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流动送书点书籍长期未更新,逾期未收回图书。
二是对流动送书点图书缺乏管理,存在部分送书点图书遗失和被擅自处置、部分图书闲置未使用、部分图书被擅自调配给其他单位等情况,造成图书损失浪费或未有效利用。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积极履行本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对文化设施设备资产的日常监督等建议。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我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审批事项、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履职情况、2023年度市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流程、项目成本管控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制度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
1.未及时办理前期手续。存在未及时办理立项批复、未在批复有效期内取得规划许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情况。
2.程序履行不规范。一是项目审批时间倒置,个别项目审批受理日期晚于批复日期、概算批复晚于施工招投标时间、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晚于开工时间;二是部分项目预审与正式评审时间间隔长;三是部分项目评审工作完成日期晚于委托函要求完成日期;四是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及时公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的部分条款与施工合同不一致、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实际开、竣工时间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日期、执行采购程序时未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的情况。
(二)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合同金额超概算,存在结算超概的风险。
2.个别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交付使用,未及时转作固定资产。
3.个别项目未及时支付应付款项。
4.个别项目建设成本控制不严格,将概算批复范围外的支出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5.部分合同支付价款不符合合同约定。
(三)项目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长期未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2.个别项目竣工验收后长期未投入使用。
针对上述问题,对建设单位提出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投资控制、资金管理使用、结算办理、决算编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主体责任的建议。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压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其余问题正在按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要求积极推动整改工作。针对本次报告中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部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五、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预算统筹,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围绕区域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做好区域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协调统筹。
(二)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刚性约束。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成本,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切实强化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统一信息化项目标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三)规范政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
提高项目管理和监管的意识,重视前期立项、可研等程序,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项目规模和造价,深化初步设计方案,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认真履行招投标制度,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每一项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强化制度建设,将整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流程。加深整改协同配合,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不断提高问题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