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黄晓霞(身份证号:4107821987****356X)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已于2025年01月09日结案,电话无法联系到黄晓霞,我局通过邮寄方式向黄晓霞提供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送达地址和黄晓霞的身份证地址送达过相关法律文书,均被退回未送达成功。现依法向黄晓霞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黄晓霞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经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黄晓霞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存在及时改正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黄晓霞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要求黄晓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本局于2022年7月9日作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京通市监解强〔2022〕14号),现决定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黄晓霞联系我局领取〔2022〕042609号《物品清单》登记的物品,处理认领物品事宜,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我局将按无主物依法予以处理。
如黄晓霞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顾鸿雷、杨孟瑶 联系电话:010-69516122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