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告
刘志群(北京飘彩艺美发店)等2704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
经查,你(单位)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本责令改正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书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