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京通市监永顺撤登字〔2025〕第0205-1号)

日期:2025-02-06 13:36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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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禾程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向北京禾程科技有限公司赵延志范广明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如下: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京通市监永顺撤登字〔2025〕第0205-1

当事人:北京禾程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7CK3T37J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安顺路甲214号1层全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延志

我局于2024年08月26日收到赵延志关于当事人2021年11月25日涉嫌虚假登记(备案)的撤销登记申请。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登记(备案),该次登记属于虚假市场主体登记。

以上事实有撤销虚假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情况说明、赵延志身份证复印件、2021年11月25日登记档案、征询意见函及回复、协助调查函及复函等证据佐证。

我局于2024年1216日邮寄送达《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并于2024年1216日公告送达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以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5日赵延志作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登记及执行董事、经理的备案。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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