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北苑撤听告字[2025]第032101号
北京易云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朱鹏俊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未经朱鹏俊同意使用其已于2023年11月2日挂失的无效身份证于2024年11月1日进行了变更登记(备案)。2024年11月29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股东王海提供了与“提供代持法人服务”的中介(微信昵称“一休”;微信号“wxid_alb3j5pme0fq12”)的聊天记录,记录显示“一休”提供的朱鹏俊身份证照片为朱鹏俊2023年11月2日在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水阁派出所挂失的身份证。且变更登记后,王海一直持有公司营业执照,且一直在参与公司运营、处理公司事务,并无证据证明朱鹏俊知情并参与公司运营。故我局认为,你(单位)2024年11月1日将朱鹏俊变更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财务负责人、董事、经理的变更登记(备案)非朱鹏俊本人真实意思表达。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你(单位)2024年11月1日将朱鹏俊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变更登记和设为财务负责人、董事、经理的变更备案。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徐文谦 联系电话:010-89503078
刘屹典 联系电话:010-89503078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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