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福学博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北京福学博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赵光兰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新撤听告字〔2025〕第2101号
北京福学博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一案,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名称:北京福学博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DCNXHF87;法定代表人:赵光兰;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吉祥园甲19号楼103室265号;成立日期:2024年3月14日;注销日期:2025年2月5日。注销前法定代表人为:赵光兰,自然人股东一人为:赵光兰。另财务负责人、经理、董事均为赵光兰。你单位在办理简易注销时于2025年1月3日提供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显示承诺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情形,但经调查,你单位在提交承诺时有正在仲裁程序尚未办结,你单位知情。我局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期内,也未收到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拟撤销北京福学博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5日的注销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赵来贺、李翠萍 联系电话:010-80885161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吉祥园甲12号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