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北京市通州区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及《北京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做好2023年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物业管理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共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结合全区“禁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发挥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的管理作用,全力实现通州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二、统筹领导
按照区政府烟花办、市建委总体部署,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2023年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普通地下室和物业管理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压实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宣传。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十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张贴标语、宣传画、流动字幕、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大力宣扬讲公德、讲文明、讲环保,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汽车销售、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活动,落实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引导工作。
(二)排查安全隐患。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对建设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五要”,即: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严格,逐级反映要及时,盯住进展要到底。
四、实施步骤
从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宣传阶段(2023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
围绕“全区域禁放”、“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重点内容,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视频会议、电子屏幕、微信通知、标语横幅、张贴海报等宣传形式,全面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1月21日)、初五(1月26日)、正月十五(2月5日)三个重点时段,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
(二)固化宣传阶段(2023年2月中旬至年底)
2023年春节后,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继续开展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项目经理和广大党员要模范引领,带头遵守禁放规定;要教育动员从业人员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清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全区大气治理的攻坚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市民,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闻报道,要通过区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对未经区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