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06年,房屋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高,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强化日常房屋修缮、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房屋住用安全。物业管理工作加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推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进程,并按照“一街一区”的工作原则,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进行重点扶持,全区有物业管理企业177家,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215个,物业管理覆盖率近87%。房产交易一周7天均可办理,全年办理房屋交易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27113件,发证面积519万平方米,成交总额88.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5%、3.55%和26.38%。办理房屋抵押登记14478件,贷款金额65.8亿元,总建筑面积320万平方米,房产总价值12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4%、65.3%、64.6%和83.6 %。房屋拆迁工作按照依法行政,有情拆迁的要求,核发拆迁许可证11起,涉及被拆迁户1450户,拆除正式房屋10857间,总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5.77%、174.3%和151.86%。
(徐 滨)
【房产经纪机构备案】 全年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173件,其中新机构备案54件,续期备案66件,新分支机构备案35件,分支机构续期备案11件,注销备案7件。
(徐 滨)
【老旧房屋调查】 2月,区建委对影响城市景观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进行调查摸底,此次调查共涉及房管单位85处,建筑面积148.97万平方米。
(徐 滨)
【房屋防汛】 3月,房屋安全普查完成,实查51.41万平方米,其中平房18.11万平方米,楼房33.30万平方米,查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44间,并安排房墙拆砌,房屋查补等大中修工程,平房翻建16间,挑顶77间,楼房重做防水11360平方米。
(徐 滨)
【房产交易出现高峰】 5月底至6月初,本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受新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现较大波动,突出表现是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了罕有的交易高峰,每天的业务量环比增长50~60%。
(徐 滨)
【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顿】 6月,开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检查商品房销售项目32个,检查内容包括商品房预售项目证件公示、销售机构备案、开盘时间、是否按规定网上认购、网上签约,销售进度与楼盘表信息是否相符、有无虚报销售进度等。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经复查各企业均整改完毕。整顿工作严肃查处了无证售房、内部认购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全区房地产市场环境。
(徐 滨)
【地下室管理】 区建委每月对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全年抽查普通地下室35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35份,并分别于5月和6月对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普通地下室使用安全。
(徐 滨)
【拆迁现场安全检查】 6月,拆迁现场安全检查启动,检查历时20天,分动员部署、联合检查、整改复查三个阶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工程是否编制拆迁方案21项内容。检查拆迁、拆除工地25个,其中拆除完毕工地14个,因滞留户而暂停拆除工地11个。管理较好工地3个,存在问题工地8个,其中问题严重的2个。存在问题的工地均整改完毕,经复查全部合格。
(徐 滨)
【评优活动】 年内创建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2个,组织完成5个市优小区的复验工作,全区获“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称号的小区达到13个,北京市金牌小区4个,精神文明小区25个。
(徐 滨)
【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区建委相关部门经常就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及辖区内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与各乡镇、街道联系,及时掌握社区建设发展动向,并听取其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徐 滨)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 9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恢复,参加年检企业93家, 87家顺利通过,6家物业管理企业因无违规证明、未上报年检材料等原因未通过此次年检。年内完成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初审26家,核定资质等级16家,全区具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177家,其中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6家。
(徐 滨)
【商品房项目抵押信息确认工作】 全年确认抵押项目13个,销售许可证23个,房屋4915套,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确认非抵押项目18个,销售许可证32个。
(徐 滨)
【租赁备案】 全年办理出租房备案2806件,出租房屋面积16.0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775件、9290间,面积14.91万平方米;商业31件、面积1.12万平方米。
(徐 滨)
【境外人员管理】 加强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对所管小区内的境外人员住所及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设置专人负责此事,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结果作为小区评优的重要标准之一。租、购房管理方面:严格备案登记手续,在受理向境外人员租、售住房备案登记时依据政策法规办理,只有提交了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批准文件且境外个人手续齐备的方可予以备案或登记。
(徐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