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进 人 物
张丽晓 革命烈士。男,汉族,1990年1月出生,河南省郑州金水区人,初中文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支队新华街中队战士。
张丽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和突出成绩践行了一名消防战士坚定的理想信念,他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恪守于心。2007年12月,张丽晓参军入伍,当上了一名消防战士。由于训练刻苦、业务熟练,常常被中队领导委以重任。2009年7月3日14时许,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联家园物业人员在污水井内维修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情况紧急,新华消防中队立即投入抢险救人,张丽晓又像往常一样冲在最前面,在和战友救出多名遇险物业人员后,一名被困者在挣扎中抓到张丽晓的空气呼吸器吸气管,一把拽断呼吸器接头,张丽晓也被拽到污水里……两名战士立即下去将张丽晓救出井口,送到通州区潞河医院抢救。由于吸入过多有毒气体,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47分,张丽晓壮烈牺牲,年仅19岁。7月3日,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追授张丽晓北京市五四奖章。7月9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张丽晓为革命烈士。
张慧敏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4年参加工作,现任通州区总工会副主席。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张慧敏作为通州区职工拉拉队、文明观众常务副指挥长、总领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无私的奉献精神、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服务奥运会、残奥会任务中去。会前他先后组织拉拉队员培训82场次,培训人数12000多人次。奥运会召开期间,他指挥着由6000名队员组成的36支职工文明拉拉队,参加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全过程。为奥运会和残奥会服务28场次、参加人员16150人次。在组织过程中,张慧敏身先士卒,组织周密、协调有力,克服人员多、场馆距离远、交通不便、天气炎热等困难,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任务的圆满完成。在奥运会和残奥会赛场上,通州区职工拉拉队以热情、专业的观赛服务,赢得中央、北京市、奥组委领导和各国运动员、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通州区职工拉拉队被市组委会评为甲级队一等奖,被通州区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并多次代表通州区在奥组委志愿者工作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进行经验介绍。2009年,张慧敏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王春霞 女,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马驹桥镇东店村人。1988年在大葛庄村创办惠民工艺品厂。截至2009年底,企业年生产景泰蓝摆件20余万件,产品全部出口国外,销售额300余万元。企业职工120余人,外加工人员100余人,以家庭妇女为主,为马驹桥镇及附近地区解决劳动力就业近300人。在10余年的创业路上,她不退缩、不气馁,发扬“四自”精神,实现着人生价值。她身为企业法人,带领妇女敢于闯市场,创新产品和销售渠道,企业被通州区政府命名为“巧娘作品研发基地”。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她在鸟巢对面开设了景泰蓝专卖店,产品深受各国友人的喜欢。王春霞领导的惠民工艺品厂不断发展,为本地区发展经济、解决农村失地妇女就业起到积极作用。2009年,王春霞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
李 峥 女,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李峥在公诉处工作的12年间,参与办理案件近千件,在办案中她认真负责,力争还原每个案件的事实真相,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自2007年初被任命为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以来,在审核全处案件把好审查批捕关的同时做到身先士卒,带头承办大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敏感案件,正确履行了侦查监督职责。通过她刻苦努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在市院组织的侦查监督岗位练兵活动中获得全市第一,并代表市院参加高检院举办的首届“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获得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同时获得优秀文书奖。多年来,她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严打先进工作者、首都模范检察干部、首都五好检察干警、通州区优秀共产党员、通州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并荣获2007年度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2008年,李峥与一名承办人成立办理涉奥案件小组,对所有涉奥案件做到及时引导取证,并连续几个周末加班。受理的25件29人涉奥案件,批捕25件28人,平均审限只有1.6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李峥承办的常某某二人冒充奥组委涉嫌诈骗案被评为一类案件。2009年,李峥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
郑文会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女,汉族,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现任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她政治立场坚定,讲党性重品行,讲管理重人本,讲学习重素质。200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国税局的领导下,依托大要案、专项、专案查办工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经济秩序,净化区域税收环境,促进公平、公开、公正,弥补管理漏洞,维护税收正义,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国家利益。在组织案件查办工作中屡立战功。参与检查了142起涉税案件,发现有问题126件,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累计4407万元。参加工作以来,郑文会先后10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0年被评为北京市税务系统十大杰出女税务工作者,2008年被北京市妇联授予奥运巾帼奉献奖奖章,2009年被北京市总工会授予“首都劳动奖章”,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 庄 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926年12月出生,原通县政协主席,1987年离休。离休后,他加入到通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工作中,1989年当选为通县关协会长,1994年通县建立关工委,他又担任关工委副主任,将关爱倾注在祖国的新一代身上。他积极发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优势,开展撰写回忆录、讲革命故事、唱革命歌曲、参观城乡新貌、资助贫困学生、挽救失足青少年等系列活动。他在关心教育青少年的同时,还为通州区老年教育作出了贡献。他积极争取创办老年大学,带领老同志克服种种困难,通州老年大学于1993年3月成立,他时任老年大学校长。刘庄曾两次被评为北京市老干部先进个人,两次荣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章,两次被评为通县名人,1995年被评为通县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奖章。2008年,被中央组织部评为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
王林杰 全国公安机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先进个人。41岁,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抓分局信访工作。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被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获分局嘉奖5次。
2009年,王林杰紧密结合通州分局信访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分局党委提出的“减少存量、降低增量、加强管理、源头治理”公安信访工作思路,以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为中心,认真落实“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的工作要求,坚持抓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与抓好处理初信初访并行,坚持化解矛盾与源头预防并举,坚持创新方法与完善长效机制并重,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信访秩序,深入推动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进程,分局信访工作走上了存量大幅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问题及时解决、工作规范高效的良性循环轨道。王林杰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参与并成功化解市局、分局挂账的重点疑难信访积案15件,及时消除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中的隐患;带领信访干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邮、来电764件,其中初次信访328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全年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锦旗9件;狠抓涉法信访工作的考核,2009年分局涉法信访考核成绩优秀,进入市局先进行列。王林杰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韩金平 女,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现任宋庄镇手牵手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1991年开始进行家庭养鸡。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她家年均收入达到3万元。1998年,韩金平投资8万元,盖起10间新房,经营家庭养鸡场。为了扩大养殖规模,2004年,十几户联合起来成立养殖协会。协会成员越来越多,大家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平安渡过了猪价下跌和禽流感的冲击。2006年4月,在区、镇两级政府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韩金平组织80余家养殖户在通州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北京手牵手养殖合作社。韩金平为合作社的法人和社长,组织养殖户从事生猪、肉鸡、蛋鸡、水产等养殖,并注册了“运河人”商标。截至2009年底,合作社成员达到120余户。合作社为成员送饲料,提供种畜禽,销售商品猪、商品鸡、商品蛋,年销售收入达到380万元,养殖户平均收入3万余元。合作社运营状况良好,被授予市、区、镇“典型示范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韩金平被评为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