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2013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4年1月8日在通州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通州区财政局局长 张春良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通州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落实组收任务,强化统筹保障重点支出,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为932,732万元,后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288,743万元,实际完成1,427,67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8,000万元,同比增长15%,完成人代会批准的收入任务511,840万元的103.2%;市对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6,704万元;市级专项补助收入288,227万元;上年结转264,743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932,732万元。后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整为 1,105,971万元,实际支出1,243,165万元,同比增长25.1%,完成调整预算1,105,971万元的112.4%,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415万元,完成预算90,000万元的111.6%。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国防支出2,903万元,完成预算2,900万元的100.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维护、民兵水上救援演练、兵役征集、武装部新建指挥所建设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63,003万元,完成预算58,000万元的108.6%。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检法司防护设备、技术装备、办案费、普法经费、看守所经费、司法救助金、社区保安、辅警经费、中仓派出所维修改造、推进社区民警驻区制等支出。
教育支出140,904万元,完成预算148,000万元的95.2%(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12月初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将由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市级专项13,000万元调整为基金预算支出)。其中区本级支出126,800万元,比上年115,595万元增长9.7%,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为8%,下同),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教育公用经费新标准、学前教育和中小学三年行动计划、名师培养工程、校园安全技防、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社区大讲堂、职业教育经费补助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16,753万元,完成预算13,200万元的126.9%。其中区本级支出8,970万元,比上年8,300万元增长8.1%,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高新技术发展、专利项目资助奖励、科技种业园区高端服务平台建设、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平台建设、重大科普活动宣传、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普惠农、土地科技治理、卫生重点学科研究、安全生产网络科技监控、信息化专网运行维护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286万元,完成预算24,000万元的117.9%。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文化创新发展、全区系列文化活动、发展区县特色文化、区文化中心建设、高清交互机顶盒推广、培养基层文化队伍、文物普查与征集、基层文体设施改造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137万元,完成预算173,000万元的100.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补助、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九养政策、离退休人员及军休人员生活补助、就业再就业、社区用房规范化建设、供热燃料补贴等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126,933万元,完成预算126,000万元的100.7%。其中区本级支出94,058万元,比上年73,422万元增长28.1%,高于财政支出增长比例,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经费、“一老一小”医疗保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为全区老幼妇免费体检、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待遇、防治重大传染病、医疗机构信息化改造、医疗设备购置、卫生系统绩效工资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2,609万元,完成预算24,700万元的132%(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用于热计量改造增加支出7,806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供热资源整合、燃煤锅炉改造、大气治理及污染源监测等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407万元,完成预算102,400万元的138.1%(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加大了对环境治理的支出及市级对平原造林工程的补助支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维护养护、城乡市政设施改造、节日景观布置、城镇地区垃圾分类管理、湿地公园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237,027万元,完成预算160,000万元的148.1%(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平原造林工程增加支出66,588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增加支出10,185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74,679万元,比上年70,452万元增长9.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原造林、北京市“菜篮子”工程、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政策补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举办食用菌大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保险及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7,646万元,完成预算16,000万元的110.3%。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郊区客运车辆补贴、农村道路客运石油价格补贴、交通运输管理、综合检查站建设运维等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1,757万元,完成预算103,000万元的89.1%。主要用于乡镇及园区扶持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291万元,完成预算2,110万元的108.6%。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商业流通、旅游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宣传等支出。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563万元,完成预算550万元的102.4%。主要用于国开村镇银行补助、金融服务管理支出。
对口支援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431万元,用于援疆援藏及对口帮扶贫困地区支出。
国土气象资源等事务支出2,285万元,完成预算2,260万元的101.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复垦、地震监测点补助、应急物资购置、防震减灾宣传等。
住房保障支出21,687万元,完成预算22,200万元的9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430万元,是每年固定性支出,用于粮食风险金。
其他支出40,698万元,完成预算34,790万元的117%。
(三)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427,674万元,总支出为1,243,165万元,年终结余184,509万元(其中市级专项结转95,625万元、乡镇结转23,912万元、区级结余64,972万元)。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金预算总收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整2013年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577,866万元,实际完成2,922,07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666,448万元;市级专项补助收入249,014万元;上年结转1,006,616万元。
(二)基金预算总支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整2013年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121,350万元,实际支出为1,358,433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教育支出18,342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建设工程及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9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28,18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前期开发成本返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补偿、以及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建设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23万元。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4,379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总收入2,922,078万元,总支出1,358,433万元,年终账面结余1,563,64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字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初步汇总,在地方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将通过财政决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积极组织收入,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经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我区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51.18亿元,实际完成52.8亿元,同比增长15%,超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为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保证增收目标顺利实现。一是不断完善组收联动机制,形成财税、发改、乡镇及园区上下贯通、左右一致的强有力组收格局。二是落实责任,细化组收部门和11个乡镇的年度组收任务。加强对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组收工作指导,完善财源建设转移支付办法,积极引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科学涵养财源,为全年增收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三是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发展,努力促进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相符的产业发展。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政策,积极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强化资金统筹,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按照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分阶段,有重点,全力保障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一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通过申请资金调度支持和预返土地出让收入等方式,筹措可调度资金20亿元,保障核心区开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北环环隧、东关大道、赵登禹大街、通燕高速辅路改造等工程完工。围绕3平方公里起步区道路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启动。二是投入资金10.6亿元,保障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朝阳北路东延、玉带河大街东延、东六环西侧路北延、杨庄路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漷小路、徐尹路二期、潞苑三街等工程开工建设。投入资金2.69亿元,实施北运河清淤、中小河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强化资金统筹,加大市区重点工程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平原造林任务,安排资金8.6亿元完成造林面积6.7万亩。安排资金3.24亿元,继续开展农宅抗震节能改造。统筹安排资金2.94亿元,实施50.4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四是根据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时间长、资金到位相对滞后等问题,灵活调度资金,安排周转资金133亿元,保障了一核五区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资金周转需要。
三、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
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科学统筹资金,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统筹安排市、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资金2.6亿元, 重点支持特色食用菌产业园区、国际种业园区和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安排资金1.15亿元,全面落实北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新发展设施农业1300亩,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放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及农作物生态补贴 3,661万元,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200万元,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资金2,375万元,涉及村级道路翻修、排水设施改造、绿化美化等多个方面,村庄面貌得以改善。继续投入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养护资金2.15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3.1亿元,马驹桥二街村等8个村整建制转非安置工作得以解决,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和维护地区稳定。
四、突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协调发展
加大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为40,699人支付基础养老金1.89亿元。落实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保障政策,共拨付62,438名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生活补贴金2.36亿元。落实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政策,发放保障金9,120万元,保障了13,022名城乡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资金5,420万元,保障全区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资金1,651万元,拨付543个公益性岗位补贴509万元,统筹解决好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投入资金3,808万元,支持区域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拨付资金287万元,用于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营,支持绿色环保出行。
支持各项公共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亿元,西集中学、张家湾镇中心小学等一批学校竣工投入使用;永乐店中学、贡院小学等建设加快推进;北机幼儿园、漷县镇中心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投入资金1.75亿元,对52所农村中心园、分园予以补助。投入资金3,378万元,落实“两免一补”、职业教育经费等政策。投入资金2.09亿元,用于名师培养工程、兑现绩效奖金等,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和提高教师待遇水平。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统筹安排资金5.5亿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三大医保制度并举,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5%以上,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投入资金3.12亿元,潞河医院门诊综合楼主体竣工,东直门医院东区二期工程、第四区域医疗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支持全区科技、文化、体育等事业健康发展。投入资金1.39亿元,区文化中心落成开放。投入资金3,009万元,用于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应用工程。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了运河骑游节、七夕文化节等文化体育活动顺利开展,促进全区文体事业健康发展。
五、夯实工作基础,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科学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在收入安排上,充分考虑财政运行面临的压力和不确定因素,积极稳妥确定2014年收入任务。在支出安排上,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从严从紧安排经费预算,更加严格的控制一般性支出。除了必保的人员经费、法定增长、民生政策、市区重点工作等支出外,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教育生均标准公用经费除外)的所有公用经费压缩10%,同时,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购置经费按照30%的比例予以压缩,压缩的资金全部用于改善民生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支出预算编制上,努力做到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重点突出。坚持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和部门重点事业发展等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做到不遗不漏,不留硬缺口。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扩大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制定实施《通州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全年共对36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内容涵盖科技、农业、环保、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对区计生委试点开展整体绩效评价,总体资金规模达4.32亿元。通过加强对部门和项目的绩效评价,有效增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环节的衔接度,引导部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整体运行效率。
加强国库收付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公务卡结算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全部实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实现对非税收入的实时监控,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预算执行与国库支付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实时预警。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顺利完成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全区政府采购项目网络管理平台,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工作效率,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年共完成货物、工程、服务类等各项采购任务422项,采购资金7.2亿元。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公务用车编制及配备管理相关规定,严把车辆购置审批关,确保公务用车“零增长”。
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创新完善规范化的评审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2013年,完成评审项目455项,送审金额49.61亿元,审定金额42.95亿元,审减金额6.66亿元,审减率13.4%。投资评审科学、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确保政府投资充分、合理使用。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核的长效机制,对财政资金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管,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及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检查。健全完善财政特邀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算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面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我们深感工作中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努力: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区域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财政组收任务将会更加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定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落实副中心功能定位还需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加快副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巨大,使得有限的财力增长与支出的刚性需求矛盾更加凸显;三是提升财政支出绩效仍需努力,“重增量、轻存量”、“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面对财政工作的新形势,要切实以一流的标准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通州区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规定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突出民生优先,确保法定增长和市区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坚持依法理财,以绩效为导向,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安排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科学考虑综合因素,稳妥安排财政收入预算
2014年,我区财政经济面临的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与不利因素并存,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有利于财税工作的积极因素: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会密集推出一系列促进改革和经济增长政策,主推的是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后劲,将会进一步促进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从市级层面看,集聚全市力量,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副中心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将会在政策和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我们更多关注、支持。三是从区级层面看,大项目梯次推进态势良好,园区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不断提升,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一是从宏观大形势看,世界经济不稳定、不平衡的因素依然较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产能过剩问题与经济下行压力相叠加,环境污染问题凸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增长率趋降。二是从我区经济发展实际看,区域经济还处于结构调整期,对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的依赖依然存在,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逐步退出,而新兴产业的成熟发展仍需时日,如高端商务、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现代物流、高端制造等产业集群,还需要加快发展。三是从政策性减收因素上看,受调控政策影响,作为我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房地产业,税收后续走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营改增”试点改革逐步实施,减收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会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四是从2013年非常规增收因素看,2013年财政收入中包含由预算外纳入预算内管理、企业补缴税款等一次性收入因素,在2014年将不复存在,减弱了对收入的拉动作用。综合考虑以上增减收因素,结合“十二五”增收目标,安排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59.1亿元,同比增长12%。
(二)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
一是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投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壮大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支持文化创新发展。安排4,000万元街道办事处税源建设补助资金,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的协税护税积极性。安排2,000万元“营改增”财政过渡性扶持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二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将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向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增进民生福祉紧密结合。保证对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方面的投入依法增长。教育安排16.44亿元,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和中小学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落实各项教育减免救助政策,改善教师教学工作条件、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继续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卫生安排14.25亿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经费、新农合基金、落实各项免费体检政策、加强妇儿保健、疾病防控和卫生事业发展经费等。科技安排1.62亿元,落实各项科技政策,推进科普惠农、科普益民工程,支持科技创新推广、知识产权专利资助、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培育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农业安排24.29亿元,用于推进都市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落实平原造林任务、支持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发展,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建设良好生态环境。
三是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7.67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乡养老保险和无保障老年居民待遇补贴、落实城乡低保和社会优抚救助政策、落实九养政策及高龄老年人津贴,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安排廉租住房保障支出7.3亿元,落实台湖二期、商务园地块、于家务中心区公租房项目,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安排第一阶段住房补贴资金2亿元,保证补贴发放工作按照时序推进。安排基层公益事业补助6,726万元、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村和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四是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副中心建设支出。
统筹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形成资金合力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全区办实事资金8,000万元,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有效落实。安排精神文明建设资金1,00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1亿元等,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和区域环境达标提升,积极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区。安排第二届艺博会环境整治经费5,000万元,创造良好的办会环境。安排电动出租车运营补贴1,000万元,积极推广区内新型清洁能源使用。安排城市维护管护经费2.03亿元,继续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美化、夜景照明等工作,不断提高副中心宜居水平。安排资金3.7亿元,继续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对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节能、热计量改造,提高居住品质。加大对安全维稳和应急防灾的经费投入,维护经济正常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多投入改善民生。
在确保各部门履行职能需求的同时,认真落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考察费等支出。从严控制会议经费,采取内部会议在本单位会议场所召开、全区会议在区内定点机构召开等形式,进一步控制经费规模。统筹全区部门修缮和购置预算,严格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格控制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切实防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和规范节庆、研讨会、论坛、展会等活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更加严格控制压缩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加大对公共事业的保障水平和进一步改善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安排对口援建资金2,625万元,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和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等。
二、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282,665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收入591,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市对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38,000万元;市对区县提前告知市级专项补助199,475万元;上年市级专项结转89,218万元;上年区级结余64,972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82,66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50万元;国防支出2,2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59,600万元;教育支出164,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2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2,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2,9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5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5,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00万元;金融支出12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62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0万元;其他支出66,940万元。
三、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一)基金总收入247.75亿元。包括土地出让收入233.5亿元(含前期土地开发成本193.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8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76亿元、残疾人保障金收入1.02亿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1.41亿元、农业开发资金3.26亿元。
(二)基金总支出247.75亿元。结合基金收入情况,预算安排如下:用基金总收入安排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支出193.6亿元,按照政策计提专户支出6.84亿元,按照支出管理要求安排残疾人保障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定向支出5.69亿元后,剩余41.62亿元,统筹安排市级和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重点事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全面推行政府预算体系改革的要求,启动我区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制定出台《通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通州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国有资本收支范围及预、决算程序,为编制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奠定基础。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工作部署,将国资委监管的10家一级企业纳入试编范围。201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57万元,为企业上缴的税后利润,支出安排用于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14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培植税源与增收节支相结合,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以发展经济、强化服务、依法征管、完善机制为抓手,全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把税源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努力形成经济发展、税源建设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强化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实力。二是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政策影响,科学研判收入走势,为收入预期和决策提供支持。三是进一步完善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税源建设综合考评机制,积极引导乡镇(园区)及街道办事处科学涵养财源。四是规范税收征管,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继续巩固“横纵结合”的组收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五是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实施项目动态管理,提高申报质量,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
二、优化结构与刚性约束相结合,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格预算追加,年度中除新增市、区两级政府安排的工作事项、政策性调整、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等需要调整的事项之外,各部门提出的新增事项均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动用结余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做好土地收支预算平衡工作。加强对土地收入情况的分析研判,统筹用好可用财力,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把握重点项目的推进程度,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三、多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与加强债务管理相结合,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措施,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实行年度债务收支计划管理,落实偿债准备金等。二是财政全程参与政府性债务项目举借过程,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力求从源头控制债务风险。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工作,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做好银行贷款规模及还款来源情况分析。
四、强化监督与提高效益相结合,打造规范透明高效的资金运行体系
继续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选取2014年区本级项目(不含基建支出)30%以上开展绩效跟踪评价。研究制定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前期论证、使用过程的监督和使用效益的考核分析,发挥好评价结果对加强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
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市级部署,认真研究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事项,特别是三公经费等问题,促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预算管理的推动作用。
各位代表,2014年是在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旗帜下迈出第一步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出成效的关键一年,区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