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日期:2016-05-09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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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14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惩治腐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保障了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顺利进行。年内,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推动“三转”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之前的73个减少到11个,进一步理清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调整内设机构。本着将更多力量向监督办案倾斜的思路,2014年,整合5个内设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腐败室、执法和交通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预防腐败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和区行政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信访室不再加挂政府举报站牌子。将案件检查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撤销干部室和宣传教育室,在此基础上重新组建组织部和宣传部。保留办公室、研究室和案件审理室。调整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达7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4%,一线监督办案人员占总编制的68%,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从机构设置、职责定位、重点业务工作、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解决了职责定位不清、兼职、干部准入不严等问题。

【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年内,研究制定《通州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及时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区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牵头任务及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全年完成53项重点任务。

【“两个责任”落实工作】 年初,区委与处级单位党委、处级单位与所属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压实任务。为督促任务落实,区委连续三次组织召开乡镇、街道和18个重点委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明要求、谈认识、讲做法,并在通州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先后访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40余人次,广泛宣传“两个责任”。各处级单位对照责任书10个方面重点内容、37项具体考核评估指标,既加强领导,又直接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履行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综合采取体制内干部民主测评与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走访基层结合、查阅资料与检查“三公”经费账目结合、年底专项检查与平时工作评估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完成对30家单位的重点检查和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约谈排名靠后3家单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

【治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 以全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内,全区精简区级各类文件、会议44%和23%,同比压缩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团组10%和95%,纠正处理违规配备使用公车106辆次,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7452平方米,一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顶风违纪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年内,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核查顶风违纪线索27起,其中,立案6起,结案2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组织处理22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人,农村基层干部12人,通报曝光6起,有力地震慑了顶风违纪行为。

【案件查办工作】年内,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纪内信访举报998件次,同比增长82%;初核违纪线索267件,立案52件,其中,大要案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同比分别增长56%、79%、6%和22%;移送司法机关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1万余元。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8件10人,有力打击了各种腐败行为。

年内,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区农委原副主任贪污涉农专项补贴资金及收受贿赂案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处了区体育局原副局长贪污案件,有力警醒了全区党员干部。

年内,区纪委深入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11个乡镇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确定8个重点案件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件,涉案金额558万余元。严肃查处了县镇小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和永顺镇小圣庙村村委会原主任职务侵占、马驹桥镇西田阳村村委会原委员贪污等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行政监察工作】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约谈制度,针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机关效能、干部作风等问题,年内,先后约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60余人次,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解决;建立并实施处级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开展《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工作,依据主责部门职权事项,明确监督方式及要求,促进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履行监督责任,实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聘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特约纪检监督员工作,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监督作用,有效延伸了乡镇纪委的监督工作手臂;坚持快查快结,实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及时对当事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效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内,推动主责部门开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摸清农村“三资”底数,实现对农村“三资”交易及变动情况的实时监督。推动实施《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暂行办法》,对农村“三资”管理程序作出全面规定,并建立实行村章托管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针对在查处小官贪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虚假发票、私设“小金库”以及支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抓好自查核查、整改督办,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一批突出问题的解决。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涉权事项再确认、再评估。年内,对全区192个行政执法主体的6881项职权类事项、90项服务类事项进行再确认、再评估,规范行政职权460余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00余项,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及岗位操作规程并进行公开,有力推动了权力结构的科学化配置。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动涉权事项网上办理和权力运行痕迹管理,开发建设了包括行政职权、重大资金、重大项目3大类18个子系统及2个基础数据库,建立了一套对权力运行过程自动记录、实时监督、自动预警、问题处置、统计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覆盖全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10个子系统的有效对接。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第二届“勤廉之星”评选活动并广泛宣传勤廉典型先进事迹,层层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邀请中纪委领导为全区40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授课,对新任51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着力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褚    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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