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4年,社会救灾救济工作以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系统、全面、规范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加快,各项救灾救济政策得到落实,“五保”供养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筹。年内,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295户1895人,年保障资金1604.7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436户5502人,年保障资金3228.88万元;为435户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02.57万元;为2637名城乡特困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687.38万元;2014—2015采暖季为燃煤自采暖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金211万元;为79名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金28.94万元;为143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做了低收入家庭认定;两节期间,向全体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走访慰问金314.88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 2014年,区民政局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低保入户调查、公示上墙、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年新审批203户364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并对城乡低保对象采取半年复审、不定期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全年因城乡低保对象去世或收入超标,停发享受726户1402人;因城乡低保对象收入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调整401户。
【救灾应急预案管理】 年内,为妥善应对自然灾害,扎实做好救灾准备工作,摸清救灾物资储备的底数,确定科学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制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为确保灾情数据报送的准确性、时效性,严格灾害信息员持证上岗制度,截至年底,对通州区村、乡镇(街道)、区三级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3次,培训700余人。为确保民政对象安全度汛,区民政局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迎汛工作的通知》,并与15个街乡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
【农村特困户危旧房修建】 2014年,按照市民政局的部署,对全区149户农村社救对象危旧房进行改造,其中,翻建139户、维修10户,投入资金639万元,11月底前全部竣工。
【社会福利机构】 2014年,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福利机构18所,养老机构总床位数7510张,床位使用数1842张。
【“五保”供养】 年内,有190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其中,集中供养144人、分散供养46人,供养金182.3万元。
【孤儿救助】 年内,进一步落实《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截至年底,全区有城乡散居孤儿24人,累计支出资金35.8万元。
(李宝辉 杨 华)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014年,在节日及重要会议前、恶劣天气期间,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在全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行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向主动型服务转变,全年救助417人次,流浪乞讨、露宿街头等现象明显减少。
(刘宝凤 杨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