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卫 生

日期:2017-04-13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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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 保 护

【概  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需要,紧盯“发展搞上去、人口降下来、生态好起来”的任务目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监察、项目准入为主线,以更新观念为着力点,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以完成指标为立足点,以创新发展为突破口,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干出亮点,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体制机制建设】  2015年,科学编制《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意见》《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方案》《区燃煤锅炉、燃煤茶浴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方案》《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10余个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专项制度,全面从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控车减油、清洁降尘、联防联控等方面,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任务措施,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局面。

严格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立周调度、月督查、季汇报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切实发挥大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作用,先后组织召开30余次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推进会。2015年,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19次,完成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每月定期向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汇报大气治理、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制发《清气计划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量化考核,并纳入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

制发《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台账,建立2665万平方米施工工地台账。逐步建立全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台账,为下步启动VOCs排污费征收做好准备。

【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将282.5平方公里划定为通州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占全区面积的31.2%,大力控制燃煤污染。实施“减煤换煤”工程,完成全区平房区2118户“煤改电”及更新节能炉具工作和所有农户优质煤替换工作,劣质煤销售点全部淘汰。燃煤锅炉、茶浴炉大灶改造工作全面提速,2015年,完成拆改燃煤锅炉2043蒸吨。区域内在册经营性燃煤茶炉大灶1430台全部取缔。完成拨付市级2015年生活源煤改清洁能源补助资金4381万元,同比增长15.8%。

随着燃煤锅炉改造、茶炉大灶取缔、农村减煤换煤、落后产能的淘汰等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通州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均得到进一步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改善率排名从全市第15位(2014年)上升至第2位(2015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年累计浓度9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

【水污染防治】  2015年,组织协调,推动建成里二泗污水处理站、潞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等13座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000吨。同时,与区农业局配合实施完成10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对全区11家镇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实施监督运维,并率先在全市实施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管线、标识及运维记录的标准化的改造及手册化管理,从技术、设备、设施方面消除不规范运行和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隐患。委托市环科院开展11个乡镇水污染溯源调查,绘制污染物排放路线图,为区及乡镇制定水污染治理规划、计划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提出分河段分乡镇治污对策,研究编制乡镇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主要污染物减排】  2015年,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等多种手段,特别是紧盯重点污染减排工程推进,统筹协调,周密计划。全年出具有效监测数据近1.3万个,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NOx(固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NH3-N削减比例分别为7.78%(5%)、6.05%(4%)、9.11%(4%)和14.41%(2%),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挥发性有机物削减699.12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25%。跨区县界水体断面水质改善率为6.67%,向市政府净缴生态补偿金950万元。

【建设项目审批】  2015年,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40个市、区级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即报即批。制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减二增一”的原则审批建设项目,全年审批建设项目525项,验收237项。办理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6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8件。

【污染溯源】  年内,以环保大检查为载体,开展污染源溯源,摸清全区污染源底数,做到“五个摸清”: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全区有污染源5698家,其中,工业源3700家、生活源1276家、农业源126家、无证无照596家;摸清锅炉基本情况,全区有燃煤锅炉821台,3343.9蒸吨;摸清茶浴炉基本情况,全区有茶浴炉419台;摸清排污口基本情况,全区有河流排污口1508个;摸清全区机动车基本情况,全区有机动车306545辆,其中,公交车2223辆,货运机动车39268辆。

【环境执法监管】  2015年,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月第一周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周,通过对汽修行业、餐饮企业、家具制造企业、印刷企业等重点排放行业进行监察,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提高守法意识,营造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2015年查封企业排污设施54起,实施按日计罚2起。环境立案处罚违法企业共602家,处罚金额2206.25万元,分别是2014年的2.5倍和2.2倍,居全市第2名和第3名。征收排污费4101.04万元,是2014年的3.8倍。

结合通州区实际,以核心区工地为监管重点,实施施工现场“360度、零死角”的实时监控,对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实现视频巡控全覆盖,对扬尘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扬尘治理达标率95%以上的目标。2015年,征收扬尘排污费2461.5万元。

【移动源污染监管】  年内,以“五重三查”为抓手,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抽查、大货车尾气超标、加油站油气回收等专项治理,实施非道路施工机械污染排放日常监管,建立与区交通队、交通局等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辖区内机动车污染整治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开展地扎实有效。2015年,淘汰老旧机动车1.86万辆。检查车辆151.4万辆,处罚129.21万元,执法效率大幅提升。

【环境信息化建设】  大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系统、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系统、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机动车固定遥感监测系统、环境应急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五大环保信息化模块全部完工。通州区基本具备对大气环境质量、河流水质、过境机动车尾气排放、重点污染源、大中型餐饮企业的实时监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决策水平,提高了环境监管能力及效率。

【环境宣传】  年内,打造“通州环保”品牌,推出通州环保微信公众账号,在中国绿色公众号地市级最高排名第三位,独家策划“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编辑策划《通州环保》《环保工作简报》等刊物25期,积极报送政务信息500篇次,刊登255篇次,分别列居区委、区政府第1名和第2名。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等宣传材料3.5万份,以解答政府难题、贴近百姓服务的方式不断扩大环保影响。着力做好“环保专项夜查”、大气专项执法周、阅兵空气质量保障、环保部长通州行等大型环境影响事件的跟踪报道60余次,并积极邀请市、区媒体参与报道。

【环保队伍建设】  年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环保编制,区级增加40名专职环境监察人员编制,开始招录工作。各乡镇、街道明确环保科室,配备1~3名专职在编环保工作人员,细化科室分工,明确重点任务,推动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

“十三五”规划编制】  2015年,按照市、区要求,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并力促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全面完成各类污染物减排任务,结合通州区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启动“15+1”通州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包括15个前期分项目研究以及1个总体规划内容。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区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6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17年城区地表水环境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重点河道全面还清,主要水质指标达到IV类标准,重点水域力争达到Ⅲ水质标准,到2020年,全区河道基本还清,水质基本达到IV类。

(胡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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