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概 况】 2015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完成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并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2015年先进村(居)委会和村(居)委会主任评比表彰活动,评出市级先进村(居)委会19个,市级先进村(居)委会主任7名;区级先进村(居)委会12个,区级先进村(居)委会主任13名。围绕全区城市建设与发展、优化地区行政区划设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研究提出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的总体思路。
【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全区9个街镇112个社区居委会中,有111个社区依法开展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755名,其中,主任111名,副主任146名,委员498名。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兼”的社区有105个,占96.3%,比上届提高1.3百分点;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有259人,交叉任职率54.2%,较上届提高2.2百分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中有党员387名,占总数的51.3%;实现了全部社区居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党员。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实现老中青三结合、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成员平均年龄37.5岁,其中,30岁以下的214人,31至40岁的253人,41至50岁的230人,51岁以上的5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04名,占93.2%,比上届提高6.6%;通过国家社会工作师考试的58人,通过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171人。此次换届选举,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选举的各个环节,依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民主法治教育,提高了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和维护民主权利的意识。全区111个参选社区中,47个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占参选社区总数42.3%,较上届提高18百分点;全区15.8万名居民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192名居住在本社区或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实现了“社区居委会成员中,本社区中的居民应至少有1人”。
【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2015年,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选前调研工作,提前谋划2016年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全区农村政治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年内,在全区范围内于1月、7月组织两次村级“民主日”活动。农村“民主日”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切实提高社区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
【行政区划管理】 围绕全区城市建设与发展、优化地区行政区划设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会同北京市行政区划与区域发展研究会深入调研,全面梳理通州区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与基本情况,分析现行区划格局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取得初步调研成果,研究提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的总体思路。做好朝通、通大、通顺三条区县级界线联检成果会签、报送等相关工作。
(范 晔 丁 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