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管理

日期:2018-04-17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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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

【概 况】 2016年,围绕农村“新三起来”工作,区经管站完成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农村审计和农民负担“两项监督”得到进一步强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年内,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续扩大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为明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奠定基础。2016年,全区累计有372个村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完成任务的有281个村,涉及确权土地面积31.92万亩,占全区确权土地总面积的65%21个村完成权属调查,70个村正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外业测量。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2016年,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拓宽土地流转服务范围,发挥于家务、永乐店、宋庄、县等4个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截至年底,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面积39.6万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健全】 年内,进一步加强区级仲裁机构建设,加强区仲裁委与区法院的沟通联动,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调解体系作用,逐步建立起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本年度,处理信访案件39件,其中,群众走访32件,市、区信访办转发7件。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年内,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强化定期检查和动态监管,及时查处违规交易行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交易。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上,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验模式和工作做法得到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2016年,全区产权交易市场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事项119宗,成交总金额1.47亿元,增收节支2018万元。其中,工程类71宗,中标总价6496万元,溢价76万元;场地出租类35宗,中标总价5866万元,溢价1580万元;房屋出租类8宗,中标总价2180万元,溢价348万元;实物资产类2宗,中标总价 84万元,溢价10万元;购置类3宗,中标总价 110万元,溢价4万元。

【农村城市化与城镇化改革】 按照市区工作要求,2016年区经管站承担通州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6项任务,对其中涉及会同各乡镇政府组建乡镇土地联社和联营公司的工作,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在前期学习、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形成工作方案和章程的草案,文件内容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化。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 年内,进一步提高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化经营水平,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民主管理、监督和决策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提高按股分红比例。理顺现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登记证换发工作。2016年,全区完成在政府登记的371个社区股份合作社的信息比对及管理系统测试和赋码结果核对工作。

【推进村级产权制度改革】 年内,与有关乡镇沟通未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村的相关工作。本年度,完成2个重难点村(永顺镇龙旺庄村、张家湾镇里二泗村)的改革任务。

【农民合作社】 2016年,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示范社建设工作,培育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市级、区级示范社,并实施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实现优胜劣汰,发挥示范社的规范引领作用,激发示范社建设活力和内在动力。本年度,有3个乡镇5家合作社申请市级示范社规范化建设,7个乡镇30家合作社申请区级示范社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村级主导产业、优质资源,因地制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以适应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探索北京农联农产品展销服务中心——裕群生鲜超市合作模式,根据各合作社产业特色和品种布局,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组织界限,实现跨区域合作发展模式,将低端种、养业生产外移。探索“互联网+”合作社市场营销模式,指导北京聚牧园养殖专业合作社、北京专平林下经济合作社、北京绿蜻蜓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电子商务实体店,拓宽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指导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规范发展。建立健全联合会组织机构,组织召开第二届换届选举大会,将联合会还于合作社,推动联合会完成工作人员竞争上岗,不断优化管理层结构。此外,加强联合会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站建设搭建全区合作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经济合同管理】 年内,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规范账户设置、印章管理。研究制定《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出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的经济活动。特别是对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配合区审计局,围绕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等主要方面对相关乡镇进行专项审计。严格落实《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新签订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规范管理,重点对合同条款、签订程序、履行情况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审计监督和民主监督】 年内,在做好各项常规审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下拨项目资金备案制度》,加强对下拨专项资金的阶段性审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协助区委组织部对11个乡镇923名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及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保选出真正合格的代表候选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强化农民负担事项监督管理】 年内,强化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春秋两季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负担监管。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为载体,拓展监管范围,创新监管思路,健全政策措施,实现对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年内,完善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本年度,助建项目41个,涉及7个乡镇41个村,工程投资总额522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4703万元。项目主要涉及村内排水、路面硬化及村庄绿化等工程。

【深化农经统计制度改革】 年内,在市级指导下,按照采集更便捷、数据更精准、统计更有效的原则,从指标体系、报表频率、调查方式和成果应用四个方面对农经统计制度进行改革,使农经统计内容更加聚焦“三资”,统计成果更加规范可用。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年内,深化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指导乡镇完成村级年度账务数据的结转,监督各村制定财务预算方案,运用系统组织各乡镇进行村级财务网上互查。截至2016年年底,系统监管大额资金使用15673笔,金额205.3亿元,否决不合理资金使用665笔,金额12.7亿元;监管资产处置94笔,否决不合理资产处置6笔;监管经济合同签订1186份,否决不合理经济合同140份。

【低收入户、村专项监测工作】 年内,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低收入村、户的监测工作进行系统调整,并启动新一轮低收入村、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及动态监管工作。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1160元的标准,监测识别低收入农户876户、低收入村3个,涉及10个乡镇(无梨园镇)79个村,家庭人口数2004人。

【农经统计分析工作】 年内,加强对历史数据资料的分析利用,做好农经统计各阶段报表和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监测统计工作。

(颜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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