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概 况】 2016年,是通州发展极其重要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围绕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伟大实践,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权。
全年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18项议题。其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3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3项。召开12次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18项;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0件;开展专题调研6项。全面贯彻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人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16年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264名区人大代表、741 名乡镇人大代表。二是筹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召开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三是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常委会主动融入通州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做到年度有重点、阶段有目标、进展有形象,持续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四是尽职尽责,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常委会把履行监督职权,充分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之中。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重实效,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五是规范程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关系全区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大力推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实施,专题听取和审议编制“十三五”规划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严格任免程序,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其中,任免区政府副区长2人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16人次,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17人次,法检“两院”工作人员75人次,决定代理区长1名、代理院长1名、代理检察长1名,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六是创新方式,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行职权。常委会努力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督办代表议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七是与时俱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常委会及工作机关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2月25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传达了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通州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通州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规定》。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陈少敏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免去王连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张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免去李士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免去刘秉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免去杨少青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免去马辉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张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免去曹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张硕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李迎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王爱农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静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李士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庭长,刘秉浩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庭长,张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庭长,马辉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曹越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庭长,石彦孝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刘梅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朱璟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第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 4月21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加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力度,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力度,推进副中心建设步伐的调研报告。会议免去刘学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张玉震北京市通州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朱长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张连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姚华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海龙为北京市通州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朱长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会议】 6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通州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通州区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通州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通州区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审查报告、关于通州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北京市通州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第三十五次常委会会议】 8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通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通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免去黄春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马克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贾立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免去薄立军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刘雪峰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刘青松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张玉和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局长职务。会议接受了区政府副区长崔志成、区人民法院院长焦慧强提出的书面辞职申请,通过了《关于接受崔志成辞去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焦慧强辞去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任命张德启、雷晓宁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杨东莲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徐佩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波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程卫民为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庆生为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琴琴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杜彤为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局长;任命刘丹丹、佘亚妮、郭明伟、姚玮东、王晓艳、孔范宇、井龙、张金孝、薛德胜、陈明山、王晓杰、龚莉婷、王迪、张璐、张博、刘文、周艳娟、智耀军、丁素娟、陈佳蓉、何婉如、兰雅丽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作出了由陈立如代理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第三十六次常委会会议】 8月18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通州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通州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通州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制定情况的说明,作出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了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关于任命通州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任命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接受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免去张德启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徐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孙奎亮为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巍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智敏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文兵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智豪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孙红枫、彭燕芬、魏警晖、刘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 10月13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通州区2016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通州区2016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通州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拟对通州区人大代表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北京市通州区人大代表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岳鹏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于世疆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华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会议免去何志强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康健、周媛、黄山、孟坤、王静、林智斌、彭津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张力兵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作出了张力兵代理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任命洪家志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于立东为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局长;任命祁治国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作出了祁治国代理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任命王林、崔鸿伟、刘相斌、王玉、曹慧、赵程宇、高楠、周婷、齐松、王薇、秦玲、徐明祺、李宏印、张伟营、李炎铎、陈素培、夏璐、邓张恒一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 11月18日,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通州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州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 12月10日,通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报告。会议通过了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会议通过了法定列席人员名单、决定了列席人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免去郭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免去陈国庆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张小艳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张军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决定任命杜伟为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任命纪万成为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12月22日至26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北京市通州区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通州区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议了北京市通州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通州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听取并审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设立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年内,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是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积极研究提出会议方案,及时就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审议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事项。二是认真准备提交大会审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代表会前活动。组织开展代表会前集中视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会前代表活动,讨论会议议程、各项名单草案及工作报告;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与区政府领导沟通座谈,促进一些问题在会前得到较好解决。四是扎实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做到依法、规范、严谨、细致,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顺利召开,保障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
【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16年,常委会始终把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作为首要任务,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稳妥推进。264名区人大代表、741名乡镇人大代表顺利选举产生,换届选举取得成功。一是优化了代表结构,提高了代表素质。针对区人大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额增加,设立专门委员会等新要求,常委会超前运筹代表资源摸底,放开视野,广泛涉及,形成了非常丰富的代表资源库。二是增强了广大选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把换届选举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深入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选民主动参与的热情,积极开展选民登记。三是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掌握主动权,创造性开展工作。常委会主任带队,组织大规模的调研摸底,深入到所有乡镇、街道,实地了解情况,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在换届选举的各个阶段,坚持一个阶段一部署,一个阶段一培训,一个阶段一总结,做到熟练掌握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工作程序、操作方法。四是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重要一环,超前排查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把握维稳的主动权。
【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新定位,标志着通州迎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年内,常委会主动融入通州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做到年度有重点、阶段有目标、进展有形象,持续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一是着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把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作为重点,常抓不懈,持续监督。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核心区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二是着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2016年,“创城”进入关键时期、攻坚阶段。常委会继续加大推进力度,确定104项督导重点,全面推动“创城”工作。三是着力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对城市管理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题调研;对市政道路微循环改造、路网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
【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年内,常委会把履行监督职权,充分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之中,依法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认真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有效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一是围绕有效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针对通州区经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二是围绕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监督。抓住环境建设这个重头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大力推进环境建设。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农村地区“煤改电”、水污染防治、平原造林等工作开展监督。三是围绕有效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监督。持续关注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建设、群众体育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民生工作不断发展。四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监督。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等加强监督。以促进公正司法为主线加强监督。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
【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行职权】 年内,常委会不断创新方式,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新一届区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常委会及时开展集中培训。邀请人大理论专家进行系统培训,就如何履职开展经验交流,介绍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情况,并组织代表视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继续推进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化建设。常委会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代表联系网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入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三是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10件,全部依法办复。常委会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形成建议督办新格局。一是坚持依法督办。严格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分类、及时转交。二是坚持主任、副主任督办制度,推动重点建议的办理。三是坚持多方联动、分类督办。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分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市区代表联动,提高办理质量。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进行综合分析,把握办理进度,督促复查补办。五是全程跟踪督办。录制建议办理专题片,广泛开展宣传。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全部办复。其中,农村地区“煤改电”,加强新型诊疗模式改革,建立“河长制”、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实施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农村地区文化设施建设等一大批建议,都得到有效落实,代表和群众给予高度好评。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016年,常委会党组注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常委会党组研究人大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掌握、深刻理解人大制度理论,丰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作风、提升素质。在常委会机关开展“建设副中心,向前站一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机关能力建设,锻造忠诚灵魂,彰显担当精神,培育干净品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抓好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常委会街工委和乡镇人大的领导与指导,推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乡镇人大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宣传工作】 年内,加强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完善人大门户网站的运营维护工作,继续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专题报道工作,保证人大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认真办好《通州人大信息》编辑工作,全年编发人大信息45期,编发换届选举简报41期,为宣传人大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吴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