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概 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州区环保局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重要决策,认真履行环保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体制机制建设】 2016年,科学编制《通州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通州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意见》《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方案40余个。从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控车减油、清洁降尘等方面,全面治理通州区大气环境;从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全面治理通州水环境。
建立周调度、月督查、季汇报的大气、水污染防治联席会制度。区长办公会专题调度,着力协调难点问题;区领导定期调度,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区委常委会每季度统筹调度清气计划进展,并通报辖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制定《通州区2016年清气计划考核办法》《通州区水环境乡镇跨界断面补偿办法(试行)》等,建立大气、水专项工作考核机制。建立三级“河长制”,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水环境管理体系。
制定《监察执法工作规范》《流动源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工作规范》《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申报与发放工作规范》。通过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表格、明确重点等方面,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推进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根据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对所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梳理。梳理出八大类342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278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行政事项25项。
【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全区2225.277蒸吨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完毕。压减燃煤48.57万吨,在远郊区县中率先建成燃煤锅炉禁燃区。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村庄139个村,其中,“煤改电”村庄138个村,“煤改气”村庄1个村。全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全部完成。“煤改电”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安装46926户;宋庄镇小堡1个村完成全部“煤改气”工作,1100户。订购优质煤18.5万吨,配送完毕,实现优质燃煤全境覆盖的目标。
组成区级打击整治工作小组,对固定销售点、游商销售进行打击。开展联合执法74次,没收车辆58辆,没收劣质散煤170余吨,基本实现全区无劣质煤销售。
随着燃煤锅炉的拆除、“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的完成,通州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均得到进一步改善,细颗粒物(PM2.5)累计均值为80ug/m3,位居全市第14位;改善率为14.0%,居全市第二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持续好转。
【环境应急】 年内,面对空气重污染天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就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措施落实情况展开督查,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24小时对区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移动遥测与固定遥测同时启动,对白庙进京口开展全天候监测,同时加强辖区主干道车辆移动遥感检测,严格控制超标车入境或过境。
针对施工工地建立保障督查组,对全区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密集式检查,加强对全区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覆盖、定期降尘洒水等工作进行检查。全区所有在施项目立即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并启动所有降尘、抑尘设备,加强洒水降尘频次。
【水污染防治】 2016年,与水务局开展区内6个乡镇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新建59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68万吨/日;碧水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日。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河流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完成13座自动在线监测子站建设,河流水质数据实时上传,分析通州区地表水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完成禁养区和限养区15家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完成8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安装界标134块、宣传牌106块、交通警示牌8块。在全市率先实施水环境乡镇跨界断面补偿工作,印发《通州区水环境乡镇跨界断面补偿办法(试行)》,对11个乡镇河流跨界断面不达标情况实施生态补偿;建立月通报会制度,对乡镇跨界断面水质浓度、乡镇应缴纳的补偿金数额、各乡镇缴纳情况排名等进行通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乡镇水污染治理出谋划策。完成4条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启动“两河、六片区”水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多部门联合、多措施并举共推水环境治理工作。
7月4日至8日,意大利专家团到通州区进行现场调研,通州区环保局联合市环保局、通州区水务局组织召开中意合作通州水环境治理项目交流会,就提升城市副中心水环境质量和提高水环境管理能力展开全面、深入交流研讨。
7月4日至8日,意大利专家团到通州区进行现场调研
(环保局提供)
【项目审批】 年内,严格执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制订《区环保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通州区环保局关于优化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流程的意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简化登记表项目办理流程。实施备案制管理,规范备案工作程序,按餐饮、汽修、工业、房地产、娱乐、干洗等6类常规项目,分门别类制定《登记表建设项目备案条件及相关法律责任必读文本》,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年内,完成登记表项目备案214项。
实行阳光审批,审验项目同步公示。利用网上审批方便、快捷、透明的优势,实现审批事项咨询、受理、申报、审批等环节网络化服务,依托区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流程进行动态监督。环评文件受理、审批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全部网上公告。2016年,完成建设项目审批439项,建设项目审批总数同比2015年下降16.4%;完成建设项目验收192项,同比2015年验收项目总数减少18.6%。
【污染源解析】 2016年,开展全区PM2.5源解析,明晰区域PM2.5各方贡献率;开展污染源普查性监测,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从污染物成因、组成、总量及变化趋势等方面对11个乡镇、4个街道分别进行综合分析,实现一镇(街)一册,并编制通州区污染源普查报告。
【环境执法监管】 2016年,围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严厉打击汽修、餐饮、家具制造、印刷等行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行为,加大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工业企业超标的监管力度。2016年,处罚违法案件400家,罚款金额1546.62万元。运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查封企业排污设施66起,其中,重大案件移送司法部门1起。用足用严行政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加强污染源监管。2016年,征收排污费5671.78万元,同比增长92.68%。
【移动源污染监管】 年内,开展专项行动,驻扎进京路口,对过境进京大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深入辖区内各大物流集散地、用车大户等外埠重型柴油车集结地对车辆的品牌型号、排放标准、净化装置类别、尿素添加情况等逐一进行登记检查。依托联勤联动执法办公室、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平台,开展路检夜查。
完成城区货车禁限范围扩大工作,确定禁限范围,禁限方案通过区长办公会审议。2016年,通州区淘汰老旧车13458辆(不含转出),完成全年任务的129%。检查机动车189.68万辆,完成全年任务的228%,其中,进京路口核发环保凭证76.7万份,抽查过境小客车69.3万辆,劝返不符合标准车辆2004辆;遥感检测车辆40.29万辆,处罚25辆;入户检查车辆2.31万辆,处罚车辆629辆,检查各类施工机械0.13万台,处罚施工机械107台;路检夜查0.99万辆,处罚351辆;检查加油站2440家次,抽测250家次,处罚加油站19家次,处罚储油库1家;巡查检测场255场次,抽查机动车1.5万辆,处罚1家次。全站办理处罚案件1133件,处罚金154.99万元。
【环境信息化建设】 2016年,河流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完成验收,进一步完善通州区水质统计分析信息化系统,为实施通州区生态补偿、水污染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污染源监控系统加大覆盖面,开展100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通州核心区餐饮企业安装“一主机多探头”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对新增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安装12个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全过程监控。固定遥感系统进一步加密,在京塘路榆林庄桥南、通香路西集杜店村西路口安装固定遥感监测设备。政务办公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整合,实现环保业务及办公等工作领域全覆盖,与环境综合业务平台有机结合。
【环保队伍建设】 年内,建立三级环保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建立基层环保机构,配备乡镇专职及协管人员。第一批环保专业执法机构派驻到马驹桥、张家湾、宋庄、潞城、台湖、漷县7个乡镇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招募239名专职网格环保监督员全部入驻1809个全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与信息化系统相对接,构建覆盖全域的立体环境监管网络。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隐患,提升环境监察手段,及时、快速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问题,做到环境执法全覆盖、环保监管无盲点。
(丁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