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姚华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曹歧连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东凤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宝圣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波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徐佩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志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东莲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李凤云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智豪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翔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文兵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蔡力凯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智敏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巍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顺金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王立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甄宇为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申键为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主任;李霞为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杜伟为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孟繁虎为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局局长;于立东为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局长;甄朋为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局长;张春良为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局长;杨连元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裴志刚为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孙奎亮为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程卫民为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姜富龙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局长;刘庆生为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庆生为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局局长;房亚军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局长;陈国增为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主任;王立生为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主任;田春华为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何海龙为北京市通州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董维毅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曹树常为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苏亚文为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局长;潘月东为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局长;禹学河为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局长;纪万成为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杜彤为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局长;张琴琴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高华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滕永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宗飞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仓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彦明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景发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玉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羿永强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米福清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仓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宝贵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梅菊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玉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3月2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欧阳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
邱春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庭长;李中华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汉东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朱璟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赵连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原海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王新东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副庭长;杨光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于俊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崔鸿伟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潘伟、金曦、苏伟、张力、徐硕、梁睿、赵胤晨、窦江涛、高贵、周浩、叶福勇、佟艳艳、梁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邱春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职务;李中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陈汉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朱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原海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王新东、杨光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于俊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旭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刘广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张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徐寒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3月30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石建华、苏礼华、吴涛为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岩军、西宝生、王洪波、梁德春、甄国清为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5月11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孟繁虎为北京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董维毅北京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6月29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朱益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歧连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张东凤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郭宝圣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徐波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徐佩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李翔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文兵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蔡力凯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李智敏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王巍为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周东振为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局长;卫丹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孟强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林、兰雅丽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赵程宇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佘亚妮、刘丹丹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炎铎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薛德胜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明山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孙晓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姜凤龙、李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孟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杜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龚莉婷、曹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窦立博、岳阳、王金倩、仇怡然、李文祥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吴克勇、张军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0月13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靳国旺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高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孟昭鹏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10月13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郑淑琴、范德明、黄钟甲、李淑玲、杨立兴、胡晓波、张仕忠、任庆奎、李春茂、崔启贵、张万良、王晓伟、刘秀红、白万庆、王忠华、丁玉亭、刘洋、张子英、张学艺、栾鸾、李宏斌、郝秀丽、岳迎文、谈华典、陈兰英、张国林、王永旺、张慧、肖素兰、鲁长芹、井满泉、韩维林、贾国禄、唐丛华、王立香、翟福生、谢继强、刘红、刘振义、马磊、陆璇、盖立洲、王萌、刘洪英、张连旺、陈奎梅、杨秋红、刘剑飞、王艳、王良、马杰、陈晓燕、邢天郡、张沙勇、马翠红、殷连生、詹国辉、谢志娇、王金平、雷瑞芬、卫谦、韩建雄、陈启龙、方友春、李寅甫、陆燕萍、杨普、刘淑清、岳凤金、何旭东、赵福安、张新春、张国琪、郝春华、郭海螺、杨秋玲、梁春友、王义平、李志伟、丁红霞、刘宇、李东军、赵志友、龙立、胡永生、邱歆平、张立红、孙淑深、王世勋、武志、于治玺、董向洁、游嘉、赵桂秋、王四生、梁华、梁成祥、李英徽、苏宇、胡希林、王敬波、姚路坤、王书生、李世祥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平学光、扈文景、杨琨、崔艳姮、刘雪、宋超、张玉林、冯海蛟、赵学田、叶宏、陆霜梅、于振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11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孙天舒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庭长;邱春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宇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庭长;徐寒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孙天舒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邱春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杨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张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12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免去付立庆、郭晓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张守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谭锐、王金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叶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