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保护与监管

日期:2019-05-13    来源:区委党史办

分享:
字号:        

【概 况】2017年,通州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局工作要求,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目标,深化“两项维权制度”落实,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有效规范了辖区市场秩序,以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通州区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年内,通州工商分局接收群众举报5838件,同比增长278.11%;受理消费者投诉22.25万件,同比增长8307.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9.6万元。

【推进“两项维权制度”落实】 通州工商分局加大重点企业“两项维权制度”的推进落实力度,增强辖区新型消费投诉的应对能力;引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2017年,通州工商分局重点企业投诉变化率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应对“酷骑单车”投诉激增问题】 年内,针对“酷奇单车”投诉激增问题,通州工商分局多次专题研究部署,通过畅通投诉渠道,确保“12315”电话畅通和系统正常运转;加强行政约谈,强化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职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提前预判、深入研究、周密组织、积极应对。同时,向消费者做好宣传解释,化解消费者不安情绪。

【首度发布副中心实体店体验式调查结果】 年内,通州区消协与通州区文明办联合对通州40家实体经营店开展体验式调查,首度发布通州区实体经营店体验式消费调查报告,并利用“北京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对消费维权信息披露和提示。

【组织3·15”主题宣传活动】 “3·15”活动期间,通州区消协、通州工商分局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城、进市场等形式联合10余家单位,在通州区万达广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成立全市首家网络调解室】 年内,通州工商分局率先试点网络调解工作,制定《通州工商分局开展网络调解室工作规范》及《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工作流程图》,为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进行有益的探索。

【利用网络搭建新型政企合作平台】年内,通州工商分局与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实施细则,实现从制度对接、数据共享、管理互动三方面的深度合作,为积极探索网络交易消保维权工作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调处”三管齐下的新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消费争议解决绿色通道建设】 年内,强化网络平台和经营者绿色通道建设,促进消费争议快速和解。通州工商分局发挥苏宁云商绿通联盟纽带作用,新培育发展4家企业成为成员单位。“双十一”期间,辖区网络消费行为投诉和苏宁云商投诉量实现双下降。

【打击侵权违法行为】 年内,通州工商分局开展对房地产中介、玩具租赁、体育健身、温泉洗浴、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投诉、举报频发行业的预付费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侵权类案件,进一步震慑违法经营行为。

【强化消费教育引导】 在劳动节、国庆节、“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州工商分局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法律知识和消费常识宣传活动。全年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175次,其中,面向消费者90次,面向经营者8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3万余件。

【开展消费精品教育讲堂】 年内,通州工商分局进一步加强与中纺协、北京洗染协会、北京装修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建立专家援助机制,定期为消费者提供检测鉴定、专业咨询、技术援助等服务,协助工商部门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开展消费知识精品课堂等活动,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知识真正走到百姓身边。

(贾 静)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