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日期:2020-07-17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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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18年,区纪委、区监委以总书记习近平视察北京城市副中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一核两翼”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切实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完善责任体系,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逐级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6689份,推动全区5万余名党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监督2000余个基层党组织完善设立纪检委员,区、处、科(村、居)、党员四级责任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协助区委研究制定《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细则》,细化“六个带头从严”要求,为区委发挥以上率下作用提供了保障。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变年底集中考核为季度工作评估,将督促工作落实到平时,并纳入区委党建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强化警示教育,协助区委组织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深化推进改革任务】 年内,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优势,巩固试点成果,构建了在区委领导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坚持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对区纪委、区监委工作的领导,全年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149次,其中,书面报告110件,向区委请示汇报重点事项50余次。进一步畅通运行机制,摸清底数,核定全区六类监察对象2.8万余人。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开展监督检查1247次,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3391人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77个,提出整改意见662条,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有关部室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次,进一步推动了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巡察重点向“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深化,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2018年底,六届区委完成8轮对33家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发现主要问题919个,提出整改意见256条,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96件,挽回经济损失53.67万元,41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强化纪律和监督意识】 开设“清风通州”微信公众号,通过与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协同发力,开展党规党纪、监察法的宣传,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制作了《警钟长鸣——2018年通州区纪律教育警示录》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作用。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发放警示类、示范类光盘1800余套,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各类培训班和党员干部讲授纪律教育课20余次,受众近3000人次,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拧紧了思想之弦。

围绕大局抓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构建了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协作的监督工作格局,形成了监督合力。对全区各单位党组织履责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季度考核、民主测评、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多维度评估,推进监督的常态化。聚焦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市级违法建设拆除任务提前超额完成,拆除量、销账量、腾退土地量均位居全市第一名。持续强化对“大棚房”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区“大棚房”整治通过市级验收。围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工作任务持续开展11次专项监督检查,为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强化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针对城市副中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力等问题,严肃处理,全年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113件。针对环保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次性问责19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抓好整改。

强化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密切关注查找“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借助“雪亮”工程,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00余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给予纪律处分21人。

【惩治腐败】 坚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年内,处置问题线索1230件,立案218件,同比增长3.8%;监委立案25件,留置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7人,同比增长20.6%,为国家挽回损失1800余万元。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力度,乡镇、街道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17件,占总数的53.7%,其中自查立案37件,同比增长54.2%6次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20起、37人,进一步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

批评教育有力度,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838人次,占总数的93.7%。落实“谈话函询+”的监督模式,将每一次谈话函询作为思想教育的机会,督促及时改正;按一定比例对谈话函询结果进行抽查核实,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全年通过核查转立案3件,并监督受到组织函询的57名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把问题讲清楚。针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区纪委、区监委向有关单位发送监督、监察意见书30余封,提出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区840个低收入户全部进行入户访,实现面对面精准监督。构建对口扶贫协同工作机制,先后实地到内蒙古奈曼旗、翁牛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以及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监督对口扶贫工作,并建立与对口帮扶地区纪委监委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为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

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市纪委、市监委转来有前科的125名村干部名单信息全部认真梳理,密切跟进市纪委挂牌督办两个专案,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问责。与区委政法委、通州公安分局、区扫黑办联合会商协作,先后对接200余次,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span>⠼/span>08”“3⠼/span>⠼/span>15”“6⠼/span>⠼/span>06”三个专案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力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正风肃纪工作。严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关,先后对9400余人次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出120余人次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快速查处了台湖镇北火垡村高某贿选案,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截至2018年底,查处69人涉嫌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

(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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