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州发展继往开来,万象更新,城市副中心建设如火如荼。走进新时代,面对新形势,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高质量建设城市副中心为主线,积极履行职权,主动担当重任,勇于开拓创新,注重提质增效。
全年筹备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和14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6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18年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筹备召开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关于高水平实施好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通州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并作出关于高水平实施好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通州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议。二是紧紧抓住事关通州发展的大事要事,着眼大局、统筹谋划、持续用力、共筑辉煌。聚焦规划引领,推动高起点建设城市副中心。集智汇力,促进城市副中心控规高标准编制、高质量实施。广征深研,促进“十三五”规划纲要深入实施。聚焦优质资源,推动高品质建设生态环境。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区、全国卫生城市复审优异成绩。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持之以恒推进城市副中心“绿色一翼”建设。聚焦重大关切,推动改革发展。主动融入疏解整治促提升。持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三是规范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其中,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1人次,区政府及工作部门负责人8人次,“两院”工作人员44人次。常委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切实提高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严格任命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干部任前民主推荐,提高常委会任免质量。四是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强化政府债务使用。五是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效显著,服务代表水平显著提升,更加充分有效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六是自身建设明显加强,着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服务型”机关,营造和谐共进、活力彰显、用心成事的良好氛围。坚持党建引领,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干劲。强力推动机构建设,批准建立区人大常委会潞源、通运街工委。加强对人大街工委和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加强学习培训、座谈交流、走访调研,推动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完善制度、发挥作用。
(张 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