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39.6亿元,比上年下降2.9%。其中农业产值14.1亿元,同比下降23.7%;林业产值13.5亿元,同比增长78.8%;牧业产值9.3亿元,同比下降16.2%;渔业产值1.7亿元,同比下降36.3%。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53元,同比增长9.1%。其中工资性收入28754元,同比增长8.1%;经营净收入1212元,同比下降8.7%;财产净收入5002元,同比增长21.4%;转移净收入5585元,同比增长8.3%。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取得新进展。
下大力气帮扶低收入户增收与低收入村发展。2018年,通州区上下合力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攻坚脱低成效显著。全区现有低收入农户838户、1921人,较上年动态减少13户、33人,低收入村3个,包括西集镇的耿楼村、车屯村、吕家湾村。加强资金支持,推动低收入村产业发展。2016年—2018年市级低收入发展专项资金869.03万元全部拨付至低收入村开展产业项目,耿楼村农业精品示范园区项目累计带动本村低收入户劳动收入83.37万元;车屯村“梦田园 • 车屯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累计带动本村低收入户劳动收入11.6万元。制定帮扶政策,“一户一策”开展精准帮扶。结合市级精神,通州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精准帮扶措施32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从单纯的增收向包括加强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在内的帮扶转变;制定资金使用政策进一步引导精准帮扶,2018年,通州区匹配资金350万元用于各乡镇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多部门联动开展多渠道帮扶举措。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民政、社保、教育、残疾、园林、经管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施多项帮扶救助政策,全面开展部门对接帮扶和“第一书记”选派、着力提升教育保障、就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水平。
高质量推进都市农业发展。2018年,通州区以绿色兴农、质量兴农为引领,加大调结构、转方式力度,高标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蔬菜产业优质发展。加大蔬菜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政策支持力度,新发展蔬菜塑料大棚800亩,建设水肥一体化700亩;开展全生物可降解膜田间示范470亩;建设蔬菜基质化栽培基地5家;探索通州区农田废弃物源头处理及循环利用模式,为全区清洁田园整体推进提供有利支撑。加大农业生态治理。开展种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农业系统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37.5%和43%以上,完成全区拟保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完成50家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清退任务。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组织通州区园艺作物数字农业建设农业部信息化试点项目,重点开展智能化蔬菜生产控制系统和软件系统建设和研发,推动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设施园艺生产各环节的深度应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专业型益农信息社130家,标准型益农信息社35家,建设智慧乡村3个;筹备建立通州区数字农业大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领域应用信息技术。组织通州区首届农民丰收节等农业节庆活动。组织8家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参加第十六届农产品交流会,组织12家企业参加2018中国(武清)“京津冀”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全力推进大棚类设施农业及“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一村一册、一棚一档”的要求,完成全区设施农业台账建设,排查大棚类农业设施项目1406宗,涉及大棚29365栋,发现“大棚房”项目25宗、1488栋,清理整治工作100%通过市级验收。
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围绕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台账建立等方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清脏、治乱、增绿、控污的要求启动环境整治工作,第一批112个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和360个平房村全面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同时,第一批112个村庄规划形成成果。全区各村基础设施台账建立工作已经完成,数据全部录入全市统一平台,为后期全市核算管护资金、新增设施建设资金提供依据。
深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2018年,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通州区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乡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增强乡村发展新动能。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建立“三资”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以及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工作,不断深化农村“三资”监管改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区有334个村完成确权公示,涉及农户8.7万户,土地面积42万余亩,完善土地承包合同8.4万份。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拓宽土地流转服务范围,健全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国家和市区级示范社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截至年底,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有365家,核心社员1.5万户,带动社外农户3.5万户,其中市级示范社20家,国家级示范社12家。
(魏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