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收养登记

日期:2020-07-22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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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基本原则,继续巩固、提高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群众认可度持续增长。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841对(较上年下降10.4%),离婚登记3716对(与上年基本持平),补领婚姻登记2777对(较上年下降40%),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28对,收养登记8件,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病人提供上门登记服务25次,出具婚姻记录证明28份,配合公证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调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523次,接待群众电话咨询及现场解答6万余人次。

【群众信访投诉处理解答工作】年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群众拨打12345”以及来访来信等反映涉及到的婚姻登记问题全部进行及时答复,群众满意率在全局位居前列;为方便群众咨询得到及时反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9月初安装具备录音功能电话,群众在非工作时间拨打的电话可进行录音留言,登记员在工作时间对咨询问题进行一一回复解答。

【信息化建设】  2018年,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要求,提高通州区婚姻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4月,婚姻登记档案即时电子化工作正式启动,项目所需的高拍仪、手写屏、指纹采集器等配套电子化设备配置工作在一周内完成安装,并由系统承建公司专业人员不定期对各个硬件设施进行测试,调整参数设置,年内,婚姻登记处所有登记员均已完成对新设备操作的培训,基本操作方法已掌握。

【婚姻家庭辅导及颁证服务】  2018年,区婚姻登记处继续与通州区金蓝途社工事务所、春晓心理咨询事务所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35日至年末,为3447对初婚当事人提供免费颁证服务,颁证率达87%,并先后在521日、817日(七夕节)举办主题颁证活动。35日至年末,有1357对离婚当事人接受了婚姻家庭辅导,接受辅导率达53%。深入基层社区组织开展5次“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活动,参加群众人数240余人,得到群众好评。

【特殊婚姻登记日工作】  2018521日和818日是特殊的结婚登记日,为做好两次特殊婚姻登记日的服务工作,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引导工作。两次高峰日办理结婚登记450对(521日办理194对,818日办理256对),由于准备充分,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

【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年内,区婚姻登记处通过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并在《通州时讯》《通州新闻》等新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0余篇。同时,不断加大婚姻政策法规宣传,全年向全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贾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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